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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未经学院相关管理部门允许,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不得擅自动用场所内的消防、防 盗、应急灯等安全设施。
第十六条 使用单位(部门、组织)负责活动开展的全 过程安全。活动使用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使用单位(部 门、组织)应第一时间与学院团委取得联系并共同解决。对 一站式学生社区及事件所产生的一切影响、后果由使用单位 (部门、组织)负责。
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院团委办公室 负责解释。 共青团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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