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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绝非“法外”

日期:2022年04月06日   作者:纪检监察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纪检监察       浏览:

“我以为自己是编外临时工,只是赚点外快补贴家里,谁知触犯了法律,走进了铁窗。”近日,江苏省启东市渔政监督大队原工作人员方超滥用职权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读罢令人惊愕不已。(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为方便办证工作,单位授权方超可以使用管理员账号办理全流程手续,系统中各种操作流程原本有不同的权限和内容,但实际上是他一人全揽。方超利用这一个漏洞,私刻公章并私下以单位名义自行购买证书封皮和专用纸张,直接跳过领导线下审核关口疯狂办证,肆无忌惮地做起了“卖证生意”。在短短5个月时间内违规办理普通船员证共计4154本,收受他人给予的违规办证钱款共计141.9万元。最终,启东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方超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方超作为编外人员,利用单位管理漏洞乱办证,赚“快钱”,其理想信念偏离了轨道,理智与底线彻底被金钱淹没,逐步走向虚荣的迷途,一步错到步步错,最终成为阶下囚。

  许多编外人员身处基层治理第一线、服务民生最前沿,但因无编制、待遇不高、工作不稳定、获得感归宿感不强造成人员流动性大,廉政风险高。编外人员岂能逍遥法外,只要行使公权力,都在监管范围之内,只要涉嫌违法,都要依法追究。一些岗位虽然不是编内人员,但工作性质直接代表所在单位依法行使有关权利,编外人员的工作态度和方式直接关系到国家单位在群众中的形象,编外人员以权谋私,同样难逃应有的惩处。

  “编外”不是逃避责任的挡箭牌,也不是躲避监督的护身符,更不是违法犯罪的避风港,编外人员违法违纪同样受到党纪国法约束。用人单位要严把“招录、保障、教育、考核”等关口,在选好人用好人的同时,将编外人员纳入教育管理范围,加强编外人员的廉洁思想教育,推动建立覆盖编外人员入职、在岗、转岗等不同阶段教育体系,提升思想境界和政治素养,增强宗旨观念和纪法意识,自觉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心怀敬畏之心、知耻之心、自律之心,筑牢思想防线、守住纪律底线、不碰法律红线。“编外”不是“法外”,监督没有例外,用人单位要完善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抓经常重长远,堵“漏洞”除“死角”,扎紧对编外人员监督的制度篱笆,拧紧编外人员遵纪守法的“发条”,把编外人员纳入日常监督管理范围,让编外人员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时刻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来管理和约束编外人员。用人单位要紧盯关键岗位、易发人群、重点环节,压减权力任性的空间,堵塞监管漏洞,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真正让意欲腐败者无机可乘。对于逾越纪法红线的人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南岳区纪委监委   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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