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检举举报平台运行管理基本的“三个严禁”》,就平台应用管理工作,给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平台操作员立规矩、定责任、下禁令。
“三个严禁”是平台管理的基本要求,市纪委监委要求每个平台操作员必须铭记在头脑中。一是严禁超时签收录入。平台使用单位应在收到上级纪委监委信访室推送信访举报件的当日签收,最迟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并在系统中完成信息修改、补录等受理工作,确保信息录入真实、准确、完整、全面。二是严禁违规转送径送。对属于其他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件或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径送件),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送径送。转送径送件不得瞒报、漏报、迟报,不得复制、摘录、留存,不得录入系统和扫描原件材料,不得扩大知情范围,不得由多人经手、过目、签字、层层审批。三是严禁缺项扫描上传。平台使用单位在办理信访举报件的每阶段,要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录入处置信息和上传文书等附件资料。
市纪委监委规定凡是违反“三个严禁”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并纳入目标考核,视情节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