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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血液中心2023年度招聘护士等9人(大专起报)

日期:2023年02月27日   作者:护理系    来源:护理系       编辑:护理系       浏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薪酬由工资、绩效及相关政策福利待遇构成。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参加202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2年10月30日前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成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4个,招聘计划9名,详见附件1:《长沙血液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表》。



说明:1. 30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8月18日以后出生,45岁及以下是指1976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学校开具证明,招聘单位根据证明及相关材料进行认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疾病防控→笔试→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ngsha.gov.cn、长沙血液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csxyzx.org/公布,其他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均在长沙血液中心官方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2022年2月19日(周五)9:00—17:00,地点长沙血液中心三楼会议室,报名及咨询电话0731-84744114。报名岗位条件详见《长沙血液中心2022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表》(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报考人员请打印《长沙血液中心普通雇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身份证、报考岗位相关证件学历与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3.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3:1(含)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于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长沙市卫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至2:1。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4.本次招聘考试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考生不要相信有关缴费信息,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招聘单位。

(三)疾病防控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长沙血液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附件3),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考前24小时内电子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4)等相关证件和材料。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招聘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考生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疫情防控工作,并在招考各环节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四)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8月24日(周三)下午15点,具体以长沙血液中心官方网站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所有考生提前30分钟到考场进行身份验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统一上交手机、资料等物品,并按要求入座。缺少证件、迟到或未参加理论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中的具体岗位笔试内容,满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3.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人选。若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考核名单在长沙血液中心官网公布。

(五)考核
考核成绩由面试成绩60%、跟班考核(实际操作技术考核)成绩40%合成,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任一单项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环节。
1.跟班考核
(1)考核时间:2022年8月29日(周一)-8月31日(周三),其中驾驶员岗位实行操作技术考核,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周二),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见官网公告。
(2)考核测评要素:基础理论水平、实际操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劳动纪律、职业道德等。
(3)考核程序:考生在报考岗位的具体考核当天9:0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长沙血液中心三楼会议室集合,以实习方式进入报考岗位相关科室参加跟班,或参加实际操作技术考核,未准时到达考核地点或未按要求完成整个考核程序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评分方法:采取百分制,总分100分。由科室负责人牵头,成立5人考核小组,考核组各成员独立为每位考生评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所得平均分即为考生的跟班考核或实际操作技术成绩(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5)考核要求:实行“谁考核、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每个考核小组成员在整个考核过程中应准确观察考生的考核情况,并全程参与,考生考核情况应详细记录在考核评分表中。

2.面试
(1)时间:2023年3月1日(周四)上午 9点。
(2)地点:长沙血液中心六楼会议室。
(3)测评要素: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
(4)程序:面试当天8:00,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候考室,由工作人员审核身份证并收取通讯工具;8:30考生开始面试抽签,未准时到达候考室视为放弃面试;9:00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每人5分钟。
(5)评分方法:采取百分制,总分100分。由考评专家分别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长沙血液中心官网公布。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长沙血液中心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九)公示、聘用
1.考察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血液中心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3.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所有聘用人员与长沙血液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
1.咨询电话:长沙血液中心人事科0731-84744114
2.监督电话: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907930
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731-88666316
长沙血液中心党委办(监审)0731-847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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