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医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医院的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医院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院务公开的基本内容和范围
(一)医院重大决策和改革方案,包括发展规划、计划、经济目标等。
(二)医院经营情况,包括业务收入、成本变动、经济效益和资产负债等情况。
(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包括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福利待遇等。
(四)职工关心的其它有关问题,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包括工资收入、奖金等)及民主评议干部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及考核情况,药械采购计划、招投标、制度及计划执行情况,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
(五)其他需要公开的。
二、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
(二)召开会议,主要通过院务会、职工座谈会等形式研究和通报院内重大事项。
(三)设立院务公开栏,张贴有关资料。
(四)设立举报箱、意见箱、举报电话。
三、院务公开的监督
建立由工会、纪检监察、职工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的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的职责是依据有关政策和法律,监督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及时,程序是否合法,职工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认真解决和答复。院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定期对院务公开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医院院务公开各有关责任人对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意见和建议应在三十日内给予答复或说明,对其中需要整改的事项应当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并接受职工监督。医院职工和职工代表对公开的有关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依法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