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干部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措施。也是对干部实行自下而上监督的一种形式。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民主评议干部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每年进行一至两次,评议前成立民主评议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二、评议对象为中层以上干部。
三、评议内容围绕中层以上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
1、德:主要看是否能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否有开创新局面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是否具备良好的思想意识和职业道德;是否在重大问题上坚持党性原则,勇于抵制不正之风;是否能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团结同志一道工作。
2、能:主要看对事物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否具有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是否具备组织和管理能力;是否具有领导方法、领导艺术和领导水平。
3、勤:主要看是否对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恪尽职守;是否对专业及业务刻苦钻研,精益求精;是否在工作中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绩:主要看工作任务完成的质量是否令领导、职工和患者满意;工作是否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是否能够带领本部门职工在医疗、科研、教学、管理工作中取得成绩,本职工作是否有创新和突破性的进展;是否在一些大型活动中为医院争得荣誉。
5、廉:主要看在工作中是否能够廉洁自律,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遵守党纪、国法、院规;是否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处处做群众表率。
四、评议方法
1、由党委统一安排中层以上干部在全院职工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2、中层以上干部述职报告后,由教职工进行口头、书面二种方式评议。口头评议以群众座谈,个别谈话为主;书面评议由评议领导小组印发测评表,职工在测评表上对中层以上干部进行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的评议。
五、公布评议结果
由评议领导小组汇总评议情况,向全院职工反馈评议结果。评议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