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图书室仅对本院职工和已办理相关手续的实习进修人员、学生开放,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
二、凡院内职工、进修、实习人员等借书,必须遵守图书室一切规定,凭相关证明到图书室办理借书证,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离院时,必须办理好还书手续及借书证注销手续。
三、医院职工每人最多借图书(期刊)10册,借期两个月。进修、实习等人员借书数量与期限由图书室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所借图书应按期归还或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不得再借。进口外文原版及贵重书籍、工具书,限室内阅览,一律不外借。
四、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图书,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涂写,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应按规定赔偿。
五、图书室工作人员做好医护人员的信息需求调查,结合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定期采购文献及中外文文献数据库,建立适合医院读者需求的文献保障体系。
六、图书室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文献进行计算机管理,方便读者借阅。
七、密切配合医院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文献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八、建设中外文文献数据库,为员工提供文献检索、查新、定题服务、电子书刊、网络及院外资料查阅、馆际互借、打印等服务。
九、保持图书室环境的清洁、安静。请勿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请勿在书库、阅览室内进餐、吃零食等。
十、图书室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