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科室:
为做好2012年度常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根据《常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常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现就2012年度常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推荐本年度的常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必须是2010年以来完成且通过鉴定、验收和已办理科技成果登记的科技成果;
2、已获得国家专利并且应用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应用技术成果;
3、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
二、申报要求
1、每个项目需报送电子版和书面《常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证明,应用和推广单位证明,项目鉴定(验收)证书(或专利证书、审定证书),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主要完成人员情况表,项目的技术资料一套,合装成册,一式两份。应确保推荐书的电子数据和书面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如不一致,将取消该项目的参评资格。凡盖有印章的材料,必须是盖有红印章的原件。
2、电子版《常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从常德市科技政务网“项目成果申报平台”申报提交。
3、申报材料(主件及附件)一律不另加封面,A4纸,线绳装订成册。
4、报奖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做好申报材料存档工作。
三、申报时间与审核
1、符合申报条件者请于科教科联系,项目推荐书面材料请于2012年10月22日前报送科教科,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完成电子版材料上传和提交,逾期申报网站将自动关闭,不再接收上传数据。
2、所有项目经市科技局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如有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成果科:0736-7256519
科教科:0736-7199623
科教科
二0一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