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事档案实行专人管理。
二、设置专门的档案库房。
三、库房内严禁吸烟。库房和档案柜要保持清洁,不准堆放杂物。
库房内要配备空调、除湿机、灭火器等设施,达到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光、防蛀等“六防”要求。
四、干部人事档案必须存放在铁质档案柜内。
五、人事档案库房要符合保密规定。无关人员不得进人档案库房。
六、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不准用电话索取或提供干部、职工的全面情况和涉及政治历史或其它重要问题的档案材料。
七、档案工作人员不准携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人公共场所,个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材料。
八、妥善保管尚未整理的档案材料,不准随意堆放,以免造成丢失和泄密。
九、对剔出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认真登记备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时应到指定地点并派出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监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