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完善后勤保卫处(武装部)零星维修和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明确零星维修流程,提高物资采购效益,完善管理监督机制,确保管理工作规范、有效、廉洁运行,根据学院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后勤保卫处(武装部)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零星维修是指量大面广、难度小、费用少(一般单项600元以内),可以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维修,分为绿化保洁维护、消防设施维保、技防设施维保、结算设备平台维护、物业维修和水电维修等。物资采购是指未达到学院招标管理规定额度的物资设备采购,包括水电材料、五金建材、各类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卫生工具、防疫用品、除四害用品、技防用品、其它低值易耗品等,适用于1万元以下(不含)的货物类和服务类的物资采购。超过1万元以上(含)的货物类和服务类的物资采购按学院物资设备采购与管理办法实施。
第三条 后勤保卫处(武装部)零星维修和物资采购严格遵守国家、湖南省及学院的规定和程序。维修采购要保质保量,及时到位,保证后勤、安保服务正常运转,力求节约,降低成本,反对浪费。
第四条 物资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和效益优先”的原则;先批准后采购的原则;采购与保管分开的原则。
第五条使用公有资金进行的零星维修和物资采购活动,必须依据本办法实行采购。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后勤保卫处(武装部)成立零星维修和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后勤保卫处处长担任,分管副处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办公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全面领导后勤保卫处(武装部)零星维修和物资采购工作;
(二)研究审议后勤保卫处(武装部)有关零星维修和物资采购工作的规章制度;
(三)研究讨论并审定零星维修和物资采购项目的可行性、经费预算和采购方式等工作中的采购事项。
第七条 后勤保卫处(武装部)零星维修和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决定;
(二)审核使用部门的维修和采购申请,确定维修采购形式;
(三)与使用部门共同组织考察、遴选物资供应商,建立“采购资源信息库”,采购资源信息库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遴选至少3家供应商,原则上两年更换一次;
(四)对采购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每年对各办公室的常用零星物资仓储情况进行盘点检查;
(五)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维修和采购流程
第八条后勤保卫处(武装部)维修和采购工作需经过各办公室提出申请、领导审批、组织实施、查验验收、财务结算五个步骤。各步骤的具体操作如下:
(一)提出申请
金额预算在1万元以下(不含)的维修和采购项目,由使用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情况和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填写《后勤保卫处货物(服务)零星采购项目申请表》(附件2)。
(二)领导审批
根据各办公室申购事由,经处室分管副处长审核签字后报后勤保卫处(武装部)处长进行审批签字批准,将批准后的采购审批表交至综合办公室备案,未经审批的不得私自采购。
(三)组织实施
维修及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货物或服务类采购由使用部门根据处领导逐级审批后进行维修和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元(含)以上1万元(不含)以下的维修和采购根据使用部门提出的采购申请,由领导小组会商研究,采取询价比价、协议商定和单一来源采购等形式进行。各办公室要妥善保管好合格供应商的资料及采购相关资料。
(四)查验验收
所有货物类采购的物资材料必须先入库再出库。由采购员、物资使用部门、物资管理员会同综合办公室进行验收。仓库管理员做好出入库台账记录,保管员对与样品不符、质量不合格、规格不符合、数量不足的物资,有权拒绝入库签字,验收合格后填写《后勤保卫处物资采购验收报告单》;服务类采购由使用部门牵头会同综合办公室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验收,零星维修验收合格后填写《后勤保卫处零星维修验收报告单》。
(五)财务结算
严格执行学院报账管理办法,必须索要合法凭据,否则不予报销;报销时,必须有经办人、办公室负责人、分管副处长、处长签字后方可报销;必须用公务卡、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一律不得使用现金付款。
第四章 纪律和监督
第九条 零星维修和物资采购活动中,必须遵守“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严禁暗箱操作;参与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供应商的财物等,严禁接受供应商或他人以供应商名义举办的宴请或娱乐活动,严禁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徇私情、谋私利。
第十条 后勤保卫处(武装部)零星维修和物资采购工作接受学院相关业务管理机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下列行为属于维修和采购违规行为:
(一)违反维修和采购原则的;
(二)违反采购工作程序、规避监督检查的;
(三)未按规定形成维修和采购工作文书或归档备案的;
(四)在维修和采购活动中违反属于保密范畴情况的;
(五)接受供应商好处,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的;
(六)违反本文件有关条款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 维修和采购活动按照“谁分管,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 对在维修和采购活动中,违反学院规章制度及本文件的要求,对学校利益造成损失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抗震救灾、应急抢险、紧急抢修、稳定安全等突发事件,可优先统筹解决,事后补办相应手续。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如与学院物资采购有关办法发生冲突,以学院发布的相关办法为准。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后勤保卫处(武装部)零星维修和物资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后勤保卫处(武装部)零星维修和物资采购领导小组
组 长:胡献忠
副组长:付小亮 袁先萍
成 员:杨 勇 李 健 刘 军 全必波 曾 晖
张 敏 翦海波 吴 洁
附件2《后勤保卫处货物(服务)零星采购项目申请表》
附件3:《后勤保卫处零星物资采购验收报告单》
附件4:《后勤保卫处零星维修验收报告单》
后勤保卫处
货物(服务)零星采购项目申请表
申请时间: 申请部门: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型号、规格 |
数量 (单位) |
预算单价 (元) |
预算总额 (元) |
采购项目 (货物/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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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小写: 大写: |
采购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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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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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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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司负责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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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处长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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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卫处零星物资采购验收报告单
验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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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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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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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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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总金额(大、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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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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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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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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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检查及质量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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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和遗留的 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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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论及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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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小组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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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卫处零星维修验收报告单
报修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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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修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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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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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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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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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后勤保卫处: 我公司负责实施的 零星维修项目,项目预算金额为:大写 小写¥ ,现已竣工,经自检确认质量合格、数量准确、工程达标,现申请验收。 负责人签字: 联系方式: 施工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
申报部门 意见 |
验收意见: 验收人员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后勤保卫处 验收小组 意见 |
验收人员签字: 分管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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