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
为进一步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加强学生“校园贷”行为的教育引导和风险防范,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校园贷”防治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257号)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校园贷”摸底排查
各系安排专人负责,建立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认真开展本系学生参与“校园贷”情况的专项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底数。一是摸清学生参与网络借贷情况,包括参与人数、借贷金额、违约金额等;二是要了解网络借贷平台(公司)以及线下借贷平台(公司)在校内活动情况;三是关注、汇总学生涉“校园贷”的典型事件。《“校园贷”情况排查表》从学生工作QQ群下载。
二、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学院各系在新生入学教育和军训期间,老生利用团课和晚自习时间,全面开展一次防治“校园贷”“五个一”活动:一是观看一次警未教育片。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集中观看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拍摄的警示教育电影(网上下载)。二是开展一次主题教育活动。保卫处聘请专家在新生入学教育期间集中开展“校园贷”风险防范专项教育讲座,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三是张贴一次宣传公告和手册。学院将印发《关于防范打击“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公告》在校园张贴,号召全院师生自觉抵制非法金融活动。下发《远离“校园贷”青春不负债宣传手册》在班内张贴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四是开展一次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讨论,让学生入脑入心,提高风险防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五是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各系辅导员、班主任对重点关注的学生进行一对一谈心谈话,做好记录,劝阻他们远离“校园贷”。
三、关注学生诉求做好帮扶
各系要正确看待学生在消费、学习、就业等方面小额、适度的资金需求,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合理支持、适当控制学生的消费支出,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勤工助学。对学生反映的不良“校园贷”问题,要引导和帮助学生以积极的态度,依法、理性维权,对陷入校园不良网贷陷阱学生要加强心理疏导。同时,要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做好精准帮扶。学生缴学费有困难的,要积极引导其办理生源地或校园地助学贷款;生活费有困难的,要通过国家助学金、校内资助以及社会捐助资金予以帮扶。
四、加强风险防范和应对处置
各系加强学生参与网络借贷和不良消费行为的监测,禁止教师和学生宣传、推荐、代理“校园贷”业务。排查中如发现有师生推销校园贷款的,盗用他人身份证、学生证信息用于校园贷款的,应重点教育,严重的向学院保卫处报告并报公安机关处理。各系学生辅导员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对已经参与网络借贷、金额较大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沟通联系。对校园不良网络借贷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妥善化解风险。对于泄漏、恶意曝光或者非法使用学生个人信息以及暴力催贷、威胁、甚至胁迫学生从事非法交易等恶劣行径,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处置,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校园安全。
请各系将《“校园贷”情况排查表》、防治“校园贷”宣传教育图文材料和总结于2019年9月23日12:00之前交至保卫处,电子版发至66975710@qq.com。
保卫处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