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学院平安建设,学院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本单位的综治维稳责任,落实平安建设目标。对在工作中出现失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年终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为此,学院与各单位签订此责任状。
请各单位安排人员到第二办公楼保卫处106办公室领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二份。责任状领取后由本单位责任人签名并加盖责任单位公章,于5月28日之前送交一份留保卫处存档,另一份由责任单位留存备查。
保卫处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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