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内经营门店:
2024年9月,省教育厅校园安全工作组对我院进行检查,并下达了《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全省秋季校园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湘教通〔2024〕255号)。该通报中明确要求学院对经营门店销售香烟的情况进行限期整改。为进一步规范校内经营,落实省教育厅整改要求和无烟校园要求,现将禁止销售香烟事项通知如下:
各食堂内超市、小吃街内各门店、家属区各门店、第一办公楼下各门店凡有销售香烟的,请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停止销售香烟。感谢大家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知。
后勤保卫处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