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新生开学期间几个特殊注意事项
一、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新生如何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我院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在发出后,都及时给新生发送了告之短信。若在9月1日后仍未收到的新生,请根据学院新生《入学须知》的要求(在我院招生网中可以查阅),做好来校准备,在9月4日—5日按时来校报到,到校后,先凭个人身份证在学院学生服务中心招生服务窗口补打印《录取通知书》,再持《录取通知书》到所在教学系办理报到手续。
二、因征兵入伍需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已经通过征兵程序,拿到了入伍通知书的新生,可与户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联系,凭《录取通知书》与身份证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入伍高校新生本人因故不能前往办理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代为办理。县级征兵办原则上应当在完成本辖区所有新兵交接手续之后5日内,汇总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发送至相关高校招生部门。对之后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县级征兵办应当在录取高校规定新生报到日期前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寄送高校招生部门。如果县级征兵办不能统一寄送的,可由新生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直接来学院教务处办理,工作联系人:柳佳利老师(15907366353)。
三、准考证、身份证或录取通知书遗失后,如何报到入学?
两证均遗失者,可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后报到入学,录取通知书遗失者,可到校后,凭个人身份证在学院学生服务中心招生服务窗口补打印《录取通知书》再报到入学。
四、因行程原因或生病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的报到入学,如何请假?
需逾期报到的新生,请与学院招生处0736-7280516、7272151联系延期报到,但最多不能超过15天。因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不能入学的新生,则应由其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来校办理相关手续。开学两周即9月20日后,未报到又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新生,将视为其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五、无法通过手机APP进行缴费或远程报到的学生,如何处理?
请在9月4日—5日直接到学院新生报到现场,由迎新工作人员或志愿者指导办理缴费与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