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
您的当前位置是: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假期及节后师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年09月25日   作者:后勤管理处    来源:后勤管理处     浏览:

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为做好我院2020年国庆假期及节后师生员工返校疫情防控工作,依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月22日发布的“2020年国庆中秋假期旅行卫生重点提示”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庆假期疫情防控

(一)做好个人防护

1.国庆长假期间,可以正常出行,但要服从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

2.如非必要尽量不要出境。

3.尽量减少去往封闭场所和人群聚集场所,减少聚餐,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

4.外出时,准备好免洗手消毒液、消毒湿巾、口罩等物品,做好手卫生,密闭和人群密集处佩戴口罩。

5.出行期间,乘坐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时要遵守秩序和乘务人员管理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并妥善保存票据以便查询。

6.当本人出现发热症状或其他不适宜出行的疾病时,应取消出行并及时就医。

(二)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1.各部门(单位)要全面掌握师生员工健康信息,信息员须按规定上报相关情况,杜绝带病返校。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各教学系须准确掌握离校学生行程状况。离校学生须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告假期去向及起止时间。

二、返校条件

(一)师生员工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返校

1.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返校前进行连续7天(10月1-7日)体温测量,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返校前7天身体健康,无发热、胸闷、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

2.申请电子健康码,且健康码为绿码;

3.申领国务院客户端行程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

4.体温正常(体温<37.3℃)。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缓来校,须取得医疗机构疾病诊断证明、排除新冠肺炎后方可来校

1.返校前21天内有出境史的;

2.返校前有发热(体温≥37.3℃)、胸闷、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的;

3.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色的。

三、返校途中防护

(一)返校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

(三)如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学生返校进入校园流程

(一)进入消毒待检区进行必要消毒。

(二)查验电子健康码(绿码)。

(三)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

(四)进行体温检测。

(五)上交返校前7天纸质《健康卡》。

五、相关要求

(一)严格审核师生员工《健康卡》、健康码、行程卡。教职员工返校时须向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经本人亲笔签名的返校前7天的纸质《健康卡》。学生返校时须向辅导员(班主任)提交经本人亲笔签名的返校前7天的纸质《健康卡》。

(二)不允许不符合条件的师生员工返校。师生员工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返校,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保卫处要切实加强门卫管控。严控校门人员进入,核验进入校园人员身份、健康码、行程卡,落实体温检测工作。

 

 

附件:常德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国庆假期教职工及学生健康卡.docx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9月25日

 

 

 

 

 

 

 



上一条:常德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下学期第4周院领导主要活动安排

下一条:转发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申报省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 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和爱国主义教育创新实践案例的通知》

返回列表页

  • 企业号 企业号
  •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 教育政务网 教育政务网

招生热线:0736-7280515   7280516

电话:0736-7270343 

传真:0736-7280509 

地址:常德市人民路4253号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7     湘公网安备 43070202000255号         湘ICP备05005997号-1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