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院《2018年元旦、寒假放假及开学安排》要求,加强学院寒假及春节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院稳定及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安全教育。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提高全体教职工加强安全的重要性的认识;各系对全体学生开展一次认真有效的安全警示教育,着重开展出行交通安全、防诈骗和校规校纪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强化学生的纪律意识、安全意识;回乡返校和外出时,注意交通安全、人身与财产安全,不坐黑车,不到未经开发的偏远险陡的地方游玩等。
2.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各单位对所属区域在假前进行一次内部安全检查,认真开展以防火、防毒、防盗、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自检自查并将检查情况报保卫处,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暂时来不及整改的,必须采取应急防范措施,责任到人,确保安全。
3.深入开展冬季防火工作。学院内办公场所教职工遵守学院用电、取暖规定,离开办公室须关掉取暖电源;学生宿舍内,严禁私拆、私拉电线,严禁违章使用热得快、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居住在院内的师生员工应积极履行防火职责,确保自身及学院财物安全。在春节期间严禁在宿舍等公共区域焚烧废纸和其他物品,未经许可不准在院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4.做好学生离校前的安全工作。各系坚持做好每日的就寝检查工作,杜绝学生在外住宿,严格控制学生外出聚餐饮酒,防止出现酒后滋事;各系与后勤认真协调安排好假期回家学生的行李物品的集中保管工作,贵重物品和现金,不许存放在行李内和宿舍里。
5.做好学生回乡、返校乘车安全工作。各系要安排专人积极为学生回乡做好乘车购票服务工作,各系要密切关注学生乘车安全,严禁学生以个人、社团等名义开展租、包车业务,密切监控,发现情况及时劝阻,倡导文明安全出行。
6.落实责任追究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对未能按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和落实安全管理的,将予以通报;造成安全事故的,将根据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学院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