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文件精神,2020年福州市鼓楼区卫健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考试具体招聘单位、招聘职位、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2020年福州市鼓楼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7月24日至2002年7月24日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要求的为准;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专业对应的学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资格条件,均以2020年7月2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上述证书及相关证明,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文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逾期未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1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以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提交个人信息和缴费。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7月24日8:30至7月30日17:30登陆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进行报名,如实完整准确地提交个人信息和一张规格200KB以下的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并缴纳报名费80元/岗位。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
2.资格初审。区卫健局会同用人单位于2020年7月24日8:30至7月30日17:30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陆报考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申诉时间为7月24日8:30至7月31日12:00(7月29日报名的考生,须在申诉时间截止前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逾期不予受理。报考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报名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退还报名费至原缴费银行卡。
3.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8月31日8:30后登陆报考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者因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而无法下载准考证的报考者,不得参加笔试,亦不退还报名费。
(二)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号码无人接听或无法联系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含3:1)。个别职位招聘人数较多,而报考人数不足3:1比例的,经研究同意后,可按3:1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2.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题型为客观题。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间定于2020年9月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备注的为准)。笔试地点设在福州市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其中任何一样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4.办理加分和报名费退款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区卫健局将分别为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办理笔试加分及报名费退款手续。办理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4日17:30(3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将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另行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上述网站,逾期不予受理。
5.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线,成绩公布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二)面试
1.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如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2.各招聘岗位由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空额,可由区卫健局提出递补申请,经区人社局批准,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福建考试报名网。正式面试名单公示后,如有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予以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在此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
(三)成绩折算和公布
1.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合成(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考生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加试一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2.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7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查询。
五、体检和考核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经征求用人单位和区卫健局同意后,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2.体检和考核由区卫健局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公示
1.拟聘人选名单,将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区政府同意后,将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的服务年限不低于8年。
2.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3.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1.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5.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6.经我区事业单位考试考录的工作人员,需在我区服务满八年。
八、监督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并由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考生在考试过程若有违纪行为,将计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有关本次考试招聘岗位具体问题,可直接咨询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考务方面相关问题及本次招聘考试政策咨询问题由区卫健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1-83823819,纪委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591-8762785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是发布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附件:
福州市鼓楼区卫生健康局 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5日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