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期伊始,心理咨询服务工作正式开展,相关预约及咨询信息如下:
咨询方式:面询
预约及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20~12:00
下午14:30~17:00
晚上17:00~19:00(周五除外)
咨询时长:约50分钟
预约及咨询地点:第二办公楼二楼203室或205室
预约流程:
1.填写个人信息及相关表格。
2.确定具体时间。
3.携带《来访者登记预约卡》副卡按时到达预约功能室。
【来访者须知】
1.校园心理咨询:是一项以建立良好咨访关系为基础、以心理学相关知识及治疗技术为依托、帮助学生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助人自助工作。
2.咨询时间:每次咨询时间约为50分钟,咨询师及来访者皆有权拒绝超时。
3.咨访关系:咨询师与来访者之间应平等、尊重、真诚。咨访关系结束前,咨询师不得收受来访者礼物及与来访者建立咨访以外的关系。
4.保密原则:保密是心理咨询的首要工作原则及要求,未经来访者许可,咨询师及心理中心禁止透露任何来访者个人信息及咨询内容。来访者有权查看个人心理咨询记录。
5.非保密事项:违背宪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及存在伤人、自伤自残意图时,咨询师不得保密,应及时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预防及干预处理。
6.转介:来访者问题超出咨询师解决能力范围、或来访者与咨询师因价值冲突难以协调等时,双方皆有权提出转介并相互配合做好转介工作。
7.注意事项:为更好解决来访者问题,咨询过程中可能录音及记录,录音及记录等仅限于研究反思及督导,将按心理咨询行业规定进行严格保密及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