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指标 |
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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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否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是 □否 |
实12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是 □否 |
实有5人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是 □否 |
实有5个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否 |
|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否 |
|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否 |
|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否 |
|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否 |
召开日期为:2023年10月24至25日 |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否 |
|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是 □否 |
|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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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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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否 |
|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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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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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1—2022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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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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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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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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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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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6 |
|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6 |
|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6 |
|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6 |
|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6 |
|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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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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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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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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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
二级学生会 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护理系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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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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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机电系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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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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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系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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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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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土建系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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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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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经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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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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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南省学联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会定名为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党委和上级学联的领导下,在院团委具体指导和帮助下的全院学生的群众性组织,以倡导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根本宗旨。
第二条本会参加常德市、湖南省学生联合会,为常德市、湖南省学生联合会团体会员。
第三条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各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和全班学生会议。
第四条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团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学习贯彻全国学联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的精神和指示,带领全院学生刻苦学习,努力实践,勇于创新,本着“服务、创新、协作、高效”的工作理念把学生会建设成为“学生之家、干部之校、师生之桥”;
(二)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做好学院与学生之间的联系与沟通,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三)根据学生特点和学生需求,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学术、科技、公益、文化交流等各类活动,营造积极向上、品味高雅、具有国际视野的校园文化氛围,加强对来华留学生的服务与联系,并做好中国学生的出国留学服务帮助,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加强各民族同学之间的团结,为维护中华民族的大团结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发展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的交流与合作,相互学习,相互促进,树立学生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六)认真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五条本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全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大会对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学生会主席团、学生委员会由学生代表选举产生,对学代会负责,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学生会的各级组织都要执行学生代表大会或者学生委员会的决议,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集体领导、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凡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在籍学生并承认本会章程者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有权通过各种合理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有权要求罢免本会中不称职的工作人员。
(三)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有权通过符合本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四)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第八条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关心国家大事,遵守国家法令。
(二)刻苦学习,创造性地完成学院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
(三)遵守学院规章,尊敬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学院名誉。
(四)支持和配合学生会开展活动。
(五)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认真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九条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权力机构
第十条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一条学代会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经常任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报经学院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代会代表以学院为单位民主选举产生。各学院代表名额根据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
第十二条学代会由上届学生会主席团和学生委员会负责筹备并组成主席团。学代会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
第十三条学代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正式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第十四条学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审议和通过上届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二)决定本届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修改、审议并通过《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四)选举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
(五)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六)表决通过《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七)征集、汇总提案,处理学代会代表关于学院工作的呼请。
第十五条在学代会召开期间,代表享有如下权利:
(一)就学代会职权范围提出议案的权利;
(二)就上一届学生会、常委会所有工作报告进行质询的权利。
第十六条学代会代表亦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倾听会员呼声,反映会员意见。
(二)按时出席学代会。
(三)认真履行职责,行使权利。
第十七条本章程的修订需经学代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表决其他问题时,以全体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第四章执行机构
第一节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八条院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九条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代会决议,执行本会章程,制定学生会总体工作计划,领导各部门工作。
(二)决定学生会机构设置,向常委会提名任命各部门负责人。
(三)向学代会报告工作,筹备下届学代会。
(四)决定学生会的重大问题,行使学代会赋予的职权。
第二十条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向常委会负责、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对常委会的提案,及时解决(或与学院有关部门商榷),并给以答复。
第二节职能部(室)
第二十一条各职能部(室)为学生会处理日常工作,开展活动的常设职能机构,设部长1 人,副部长1—2人。
第二十二条各部(室)实行部长负责制,对主席团负责。
第二十三条各职能部(室)需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晰工作方向、内部职权,并报主席团审批、常委会备案。
第三节干部
第二十四条本会干部应具备的条件:
(一)全体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具有高度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遵守校纪校规,团结广大同学,以身作则,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工作责任感,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
第二十五条学生会主席团对学生会干部应定期作出工作鉴定,并通报其所在系团总支。提交退出学生会申请的干部,需向主席团递交正式书面材料并由所在系团总支盖章确认。
第五章基层组织
第一节系部学生会
第二十六条系部学生会是本会的系级组织,受所在系部党组织和院学生会的双重领导,接受所在系团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第二十七条系学生代表大会(简称系学代会)是系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系会员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十八条系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与学院学生会对应,应参照本章程的原则由各系学生会制定。
第二节班委会
第二十九条班委会由全班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十条班委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基层组织,团支部在团总支的带领下,接受辅导员的指导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班委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由所在系部学生会、团总支的学生干部团体决定。
第三十二条班委会由班长一人、副班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均须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十三条班委会组成情况应提交学生会备案。
第三十四条班委会每届任期一年,在特殊情况下,经辅导员、班主任、系部学生会协商一致后,可提前召开全班大会,改选班委会。
第六章学生会经费
第三十五条院学生会活动经费,由院学生会提出预算,经院团委审核,上报学院,列入学院财政预算。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学生会各部门可根据本章程制定各自的工作条例,但内容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共青团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自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并发布之日起生。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人数 |
主要职责 |
1 |
主席团 |
5 |
主持全面工作并及时向学校有关负责的领导,请示和汇报学生工作,负责检查和督促各学生部门工作,并及时做出总结和提出建设性建议,协调团总支开展工作,协调好院级以及系级的学生会组织关系 |
2 |
秘书部 |
2 |
1.负责学院各项活动相关信息的通知,传达工作以及学生会内部信息的传达; 2.负责文件资料、学生会各类档案的整理,各类通讯录等文件的制作以及会议记录的书写; 3.学院各类大型活动的考勤工作和节目单、邀请函以及获奖证书的制作; 4.有关规定管理学生会的财务; 5.起草学生会学期计划和总结; 6.负责学生会每月工作总结并出台学生会年鉴赏; |
3 |
社会实践部 |
2 |
1、负责院内外各项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参与,积极协助学院青年志愿者完成各项志愿者工作 2、负责每年暑期“三下乡”志愿服务的组织和参与 3、积极拓展志愿服务领域,坚持“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加强和各兄弟院系和社会实践基地的交流合作,促进学院品牌志愿者活动的建立 |
4 |
文体活动部 |
2 |
1.组织同学参加各类文化体育活动以及各种讲座等。 2.组织开展同学们各项发展为目的的活动。 3.协助院组织开展大型的文艺晚,迎新晚会、桃花艺术节等 4.定期举行各类体育竞赛活动。 |
5 |
创新创业部 |
2 |
1、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创业的方针、政策和法令。收集和整理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材料,并协助学院老师组织院内评审会。 2、组织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收集、整理挑战杯、职规赛等创新创业相关比赛的报名和赛程信息。对优秀项目予以推介、扶持。 3、负责创新创业部门的各项目常管理工作。协助老师组织开展创新创业课程班。 |
6 |
权益保障部 |
2 |
1、热心为同学们服务,改善同学们的生活环境。 2、维护同学们的利益,协助学校改进、提升后勤保障工作的水平。 3、推荐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4、收集、整理同学们生活方面的各类权益问题,并及时传达权益诉求,协助其妥善解决。 |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
1 |
李冬丰 |
共青团员 |
土建系 |
22级 |
2/167 |
2 |
刘科 |
共青团员 |
机电系 |
22级 |
1/86 |
3 |
李莹萱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22级 |
3/872 |
4 |
张幸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22级 |
172/872 |
5 |
邓叶姣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22级 |
10/65 |
6 |
李俊宏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22级 |
218/872 |
7 |
王梓萱 |
共青团员 |
护理系 |
22级 |
30/102 |
8 |
龚骁波 |
共青团员 |
医学系 |
22级 |
122/413 |
9 |
李芙蓉 |
共青团员 |
药学系 |
22级 |
27/116 |
10 |
谢安琪 |
共青团员 |
农经系 |
22级 |
67/168 |
11 |
吴芳琴 |
共青团员 |
医学系 |
22级 |
34/413 |
12 |
叶儿青 |
共青团员 |
医学系 |
22级 |
43/413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1.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基本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好,中心意识和大局观念强,在学院改革和发展中能发挥青年大学生的先锋模范作用,能反映选举单位学生会组织和广大学生的意见,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一定的议事能力。
2.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选举的基本程序为:以各系学生分会为选举单位。各选举单位根据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按照分配名额,组织酝酿并提名推荐。
3.选举采用差额选举,按照候选代表名额多于应选代表额20%的规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数。选举时,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应提交学院学生大会充分酝酿,获得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当选后的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经学院党委审核,报学生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
4.符合主席团候选人资格的学生可通过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向院学生会提交申请材料。
5.院学生会秘书长审核报名人资格,审查无误后,进行公示;
6.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候选人,形成《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草案)》
7.经审议通过的主席团建议候选人成为正式候选人。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
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常德职业技术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常德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届学生会主席团、学生委员会。经市学联、院党委、院团委同意,常德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届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5名,常德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届学生委员会设委员10名,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开展。
二、常德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应当是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需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三、常德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届学生委员会拟选10名成员,候选人共12名,差额2名。常德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级学生会组织广泛征求意见,向学代会筹委会推荐,筹委会接收推荐材料后,将情况反馈给各代表团成员,经各代表团充分讨论酝酿后,提出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草案),报院党委、院团委原则同意,经大会主席团审批同意后,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选举工作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进行。
四、常德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届学生会主席团拟选5名成员,候选人共6名,差额1名。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的产生程序由各系团组织推荐,经系部党组织同意,由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院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定。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经全体学生代表大会差额无记名投票产生。
五、凡参加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均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六、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
七、到会的代表超过应到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时,代表必须亲自投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八、正式代表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符号栏划“O”,不同意的划“×”,弃权则不划任何符号。选举时,划写选票要用黑色的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划写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票,为无效票;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部分有效。
九、大会设总监票人一名,监票人两名,总计票人一名,计票人两名,经大会通过后,对投票、计票过程进行监督。
十、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启封开箱,计票人清点票数,并由总监票人报告清点结果。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若收回选票多于发出选票,则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一、选举时,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正式代表的半数方能当选,如果得到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若最后一个应选名额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候选人得票数相同,则应对得票数相同的候选人进行补选,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得到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所缺名额在剩余候选人中按多于应选名额一人的比例确定候选人进行补选,但得到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的候选人接近应选名额,即相差1-2名时,可不再进行补选。
十二、计票结束后,选举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全体代表宣布。
十三、本选举办法经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选举工作如遇特殊问题,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大会通过后执行。本选举办法经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从正式候选人中选举产生。
选举采取抽签的办法决定正式候选人上台先后顺序。正式候选人进行5分钟的竞选演讲和3分钟的答辩,答辩结束后,全体代表进行不记名投票选举。
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请假的,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排列按姓氏首字母排序。选举时,代表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赞成或弃权。选票上盖有学院印章方为有效。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晰,选票符号用错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全票作废。
大会设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各一名。投票前,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进行检查。投票时,按代表座位顺序依次投票,总监票人对投票过程进行监督。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计票人清点收回的选票。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正式候选人当选按照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有得票数相等情况出现并超过主席团名额时,应对得票相等的正式候选人重新进行选举。
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签字并宣布计票结果。通过选票统计选出的当选人为主席团成员,其具体职位由院上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当选人共同讨论商议后决定公布。
本选举办法经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学院团委报党委审议后确定。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大会召开时间及地点
拟定时间∶2023年10月24-25日
拟定地点:学院图书馆一号报告厅
(二)大会主要任务
1.听取、审议常德职业技术学院第六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听取、审议常德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届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常德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
4.选举产生常德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5.根据党中央、团中央、全国学联等最新部署要求开展相关文件及精神学习传达。
(三)代表数量
本次大会拟定参会学生代表为170人,约占我校学生总数的1%。第六届学生会主席团为当然代表,不占所在学院代表名额。
(四)宣传报道链接
http://www.cdzy.cn/info/1025/4417.htm
(五)照片
八、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草案)
为充分发扬民主,体现广大同学意志,切实保障同学们的民主权利,根据《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制定常德职业技术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代表的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分配及选举单位的设置
根据《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经校党委批准,常德职业技术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拟定170人,按学院学生总人数的1%比例产生代表。2022-2023学年度学生会委员为当然代表,不占所在代表名额。
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相关规定,原则上由院团委、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根据各选举单位学生人数,按比例将代表名额分配到学院各系部。根据我院系部设置情况,本次学代会共设置6个选举单位。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一)取得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并且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
(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四)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五)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三、推选原则
(一)代表要有普遍性和代表性,应充分考虑各年级各领域中的先进个人代表;
(二)学生干部、非学生干部应各有一定比例,其中院、系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同时应注意兼顾男女比例,女生代表一般不少于25%,并有适当比例党员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
四、代表权利
(一)通过符合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五、代表义务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生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四)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六、代表产生办法
学院各系部作为选举单位,根据代表条件及构成要求,经班级团支部民主评议、系部审核拟定出本系部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确定后,经审定无异议后上报系学生代表大会,经系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院团委审批通过后方可确定为正式代表。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办法
按照团中央、团省委工作部署,根据团省委、省学联相关要求,以及校学生会的相关工作标准。在院党委领导、院团委指导下,我院学生会认真贯彻改革精神,现将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办法公示如下。
为进一步深化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改革,规范述职评议工作,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意义
学生会是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为全面加强从严治会,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述职评议对象
学生会主席团和部门负责人。
三、述职评议内容
(一)端正政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当代中国青年运动时代主题,践行共青团工作的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的“三性”基本定位、“六个坚持”基本要求和“三统一”基本特征,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将广大同学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二)强化道德品行建设。坚持立德树人,引领服务广大同学努力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要端正价值追求,走进同学的内心世界,倾听大家对社会问题和现象的看法,引导广大同学在弘扬真善美中传递正能量,在唱响主旋律中提振精气神。要繁荣校园文化,引导同学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丰厚滋养,从革命文化中传承红色基因,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积蓄精神力量。
(三)聚焦主责主业。要抓住学习这一首要任务,带头勤奋学习,学好专业知识,培养科学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学术规范。不得因学生工作而迟到早退、缺课旷课、荒废学业。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注重工作成效。要服务同学校园生活需求,把让广大同学满意作为工作目标,扎根同学、勤奋工作、求真务实。通过举办各类活动,帮助同学阳光健康成长。让同学们真正感受到我们的服务就在身边,我们的关心实实在在,更好地服务于青年大学生成人成才。
(五)严抓纪律作风。学习落实《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摒弃庸俗习气,努力建设充满朝气、干净纯粹的组织文化,坚决抵制社会不良习气侵蚀。不得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不得吃吃喝喝、贪图玩乐、讲求排场。
重点围绕以上5个方面内容,认真总结一年的组织工作,贯彻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标准,汇报工作执行成果,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明确下一年度组织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具体举措。
四、述职评议方法
工作述职每年度进行一次,一般采用书面述职和会议述职相结合进行。
五、述职评议程序:
(一)书面总结。述职前,提交本学期工作书面总结。总结材料要根据述职评议内容,做到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支撑有力,能够很好地报告本学期重点开展的工作项目以及存在的不足、需要改进的方面等,明确下一步工作规划。
(二)述职汇报。现场述职内容要求密切结合学生会功能定位,准确充实、重点突出。述职结束后,评议会中的学生代表填写评议测评表;评议会其他成员根据现场述职情况评价打分。
(三)适度公开。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广大同学和各学生会组织的监督。
(四)持续改进。述职人员根据评议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改进方案,将改进措施列入下一学期学生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刘烨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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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吴迪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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