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研发〔2018〕4号

关于开展2018年湖南省产教融合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扶贫办,各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的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开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大调研活动的通知》(湘办发电〔2018〕6号)要求,省委政研室、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共同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产教融合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1.湖南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政策落实情况;
2.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情况;
3.职业教育精准扶贫情况。
二、调研方式
调研采取面上调研和点上调研相结合的方式。点上调研将组成4个调研组,由省委政研室、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领导带队,分别赴长沙、株洲、湘潭、衡阳、永州、郴州、怀化、湘西自治州等地,以及江苏、广东、湖北等省开展调研。调研的方式主要是填报数据、实地考察、座谈交流、征求意见、收集资料等。
三、调研时间
面上调研时间为4月下旬,点上调研时间集中安排在4月下旬到5月中上旬。调研工作方案与具体安排由牵头小组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1.本次调研是我省深化产教融合、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举措,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和有关部门、行业企业、院校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调研,协调有关调研学校、企业、园区,共同按期高质量完成有关调研任务。市州教育(体)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专门的调研班子,由分管职业教育的副局长牵头,抽调专人负责做好本地产教融合与职业教育持续发展面上调研工作。
2.调研数据和有关情况要客观、准确。本次调研数据、资料仅用作统计研究分析,数据使用时不涉及到具体单位,不与相关评估、评审、考核和重点项目建设挂钩。各地各有关单位务必按照实际情况填报数据,提供原始资料,确保有关调研数据的真实、客观、准确。
3.调研工作要务实勤俭。本次专题调研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得安排在豪华宾馆酒店接待调研组工作人员,不得安排高档宴请、娱乐和旅游活动,不得饮酒,不得向调研人员赠送任何礼品、礼金,包括土特产。
4.调研材料要及时提交。请市州教育(体)局审核、汇总本地有关调研数据、资料后报送,高职院校和有关高等学校的调研材料直接报送。各地各校务必于5月8日前报送有关调研表格、资料的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档。纸质材料请提交到省教科院职成教育研究所理论研究室(地址:长沙市教育街11号省教科院科研大楼8楼810室,邮编:410005),电子文档请发:190019128@qq.com(市州、中职),34305087@qq.com(本科高校、高职高专)。
本次调研工作由省教育厅具体联系和协调。联系人及电话:省教育厅职成处汪忠明,电话0731-84714937;省教科院职成所李琼,电话:0731-84402945。
附件:1.调研地点安排(由调研组单独发送)
2.调研提纲
3.调研表格
4.提交案例清单
5.调查问卷
6.座谈提纲
中共湖南省委政策研究室
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