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室概况
Department Overview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处室概况 >> 正文

组织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工作职责

日期:2023年02月15日   作者:杜双作    来源:组织人事处    编辑:组织人事处    浏览:

        组织人事处是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全院组织、人事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有关方针和政策,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

       2.负责基层党组织机构设置和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基层党组织的考核评议,做好党内统计与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及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等经常性党务工作。

       3.负责学院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学院党员发展计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培训及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党员考核、民主评议和党内评选表彰工作。

       4.配合做好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建设。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学院领导班子推荐、考察、评议考核以及个人事项报告等工作。

       5.负责学院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学院院管处级和科级干部的推荐、选拔、任免、考核、交流、教育培训等工作。

       6.负责学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与岗位设置与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核定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设置调整学院党政管理、教辅、教学机构领导职数及人员编制。

       7.负责教职工的聘任、考核和管理工作。做好岗位聘任工作;做好教职工流动调配、考勤休假、考核、评优、奖惩等工作。

       8.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师发展。负责人才引进和高层次人才自培,兼职教师管理,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师德师风建设,各项培训、新进教师资格的认定和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

       9.负责教职工收入分配、社会保险以及工龄审定等劳资管理工作。

       10.负责教职工岗位异动的审批及管理工作;办理教职工入职、辞聘、退休等相关手续;办理评残、抚恤等相关事宜。
      11.负责智慧党建、编制、工资、教师等信息系统的更新、维护,完成各类人事统计报表工作。做好教职工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的管理服务工作。
      12.负责学院岗位责任制考核及年度评优评先工作。牵头抓好市内绩效评估工作。
      13.负责学院乡村振兴工作。

      14.承办学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返回列表页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3-2017 地址:常德市人民路42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