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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信息汇编》2019年第12辑,总第136辑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作者:    来源:       编辑:       浏览:

《职业教育信息汇编》2019年第12辑,总第136辑

◆产教融合现状反思与改革路径

◆新时代背景下行业协会促进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研究

篇1 产教融合现状反思与改革路径

【出处】《职业技术教育》2019年第21期

【作者】叶帅奇 蔡玉俊

《中国制造2025》作出“到2025年我国要迈入制造强国”的发展要求,我国制造业由此进入由“量”到“质”的转变和提升阶段。以往粗放型、以劳动力成本为表征的传统企业市场利润一降再降,而集约型、精密化、以技术含量为表征的新技术行业却异军突起,产值和利润稳步攀升,逐渐成为我国制造业的领军行业。行业的良性发展离不开优秀的从业者,职业教育的质量关乎着我国制造强国战略目标能否按期、顺利实现。而产教融合作为职业教育的办学导向和发展方略,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直接影响着我国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质量。本文通过对产教融合进行横、纵方向划分定位,确定目前我国产教融合发展现状。

一、产教融合的纵向分层与横向分类

产教融合是由职业教育的自身特点及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求决定的,产教融合根据职业教育与产业企业合作从微观到宏观的发展进程以及不同形式的融合模式可以进行纵向分层和横向分类。

(一)从微观到宏观——产教融合的纵向分层

我国政府关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探索始终都在进行,刘少奇提出的“实行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的思想及“半工半读”的主张,促进了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这里的半工半读及工读交替是产教融合的微观层次——工学结合的两种具体形式,即课堂教学与生产实践的结合,理论知识与岗位能力的结合,课堂的理论教学内容能第一时间和企业的生产实践相结合,在生产实践中反过来对课堂理论知识进行检验和验证;校企合作是工学结合的上位概念,也即产教融合的中观层次概念,它是人才培养的具体操作和实践模式层面的概念,是产教融合的落脚点;产教融合是校企合作的上位概念,是国家职业教育体系和国家产业体系在宏观上的合作,是教育与产业深度合作的产物。产教融合要形成职业教育与产业一体化的发展格局,做到职业教育是融合到产业之中的职业教育,产业是紧密依靠职业教育发展的产业,教育为产业提供优秀技能人才和智力支撑,产业反哺职业教育,为职业教育提供财力支持。产教融合的纵向分层关系(编辑注:从宏观到微观依次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如图1所示(略)。

(二)产教融合(国外)典型模式——产教融合的横向分类

“双元制”模式。“双元制”是德国职业教育的重要模式,为德国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技术人才,被誉为德国经济快速发展的秘密武器。“双元制”的参与方有职业院校和行业协会及企业,职业院校是其中“一元”,行业协会及企业是另外“一元”。“双元制”模式的主导方是行业协会及企业,这一点与我国的教产融合有着本质区别,“双元制”是德国政府支持的职业教育模式,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和税费减免支持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双元制”模式中在企业的技能培训占主要地位,学生在企业实践与在校理论学习的时间比最大的可达4∶1,企业全程参与人才的培养。我国产教融合与德国产教融合各项指标的对比见表1(略)。

“合作教育”模式。“合作教育”是美国的职业教育模式,“合作教育”实行的是半工半读、工读交替原则,与我国的“顶岗实习”形式相近。美国政府对于“合作教育”职业教育模式不但立法进行地位确认,还通过大量的财政拨款进行激励。由于“合作教育”采用的是半工半读、工读交替原则,因此,在管理上教育部门采取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办法。

“三明治”模式。“三明治”是英国的职业教育模式,其实质也是一种工读交替模式,只不过英国的企业实习是在两学期之间进行的,通过“理论——实践——理论”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在学校学习理论和到企业实践交替进行,从而保证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同步提升。英国政府在政策导向、法律法规保证、办学经费投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得“三明治”办学模式逐渐成为世界职业教育领域越来越认可的产教融合典范。

“TAFE”模式。“TAFE”是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模式。“TAFE”学院主要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开设相应的专业和课程,学生的修业年限及管理模式非常灵活,其主要开展的是短期职业培训和就业之后的终身学习培训,学生在工作场所实践与在学院理论学习的时间比也可达到4∶1,企业也全程参与人才培养工作。

二、我国产教融合现状

我国学者姜大源认为“个体能力的高低取决于包括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在内的综合职业能力,其中的专业能力是指具备从事职业活动所需要的专门技能及专业知识”。专业能力排在综合职业能力的第一位,而产教融合的最根本目的就是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职业教育有了长足发展,在国家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大力倡导下,大部分职业院校的实训条件有了很大改善。当前我国的职业教育与产业企业的相互结合、融通从纵向看已经处在宏观层面——产教融合级别,追求的是职业教育和企业一体化发展,互利共赢,携手并进的全面合作目标;从横向分类来看,我国产教融合采取的具体模式是国家引导、职业院校自主选择,博采众家之长,各种产教融合模式在我国职业院校中都有体现,但主要学习的是德国的“双元制”和英国的“三明治”这两种模式。虽然我国的产教融合正处在最好的发展时期,但仍面临众多问题。

(一)政府层面:缺乏顶层设计保障,导致企业参与产教融合比较随意

根据德国“双元制”的经验可知,产教融合的关键在企业,但追求资本价值的企业与追求公益价值的职业院校行动的动因存在巨大反差,企业没有参与职业教育的根本动因,职业院校一直处在一厢情愿的位置。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政府没有出台关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强制性法律文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实施于1996年,行文中也只是在第六条中有“行业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的表述,对企业如何参与职业教育、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有哪些鼓励性措施、企业不参与职业教育又有哪些处罚措施等问题没有进行详细说明,并且句中的使动助词用的是弱义务性词语“应当”而不是强义务性词语“必须”,这就大大降低了法律条文的强制执行力度。

(二)院校层面:服务能力不足,职业院校在产教融合中处于劣势地位

在职业院校和企业的合作中,职业院校一方面需要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的设备、材料、实习指导,另一方面还希望企业帮助学校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这些对企业来说涉及人力、物力、财力、岗位等核心问题。然而,职业院校能为企业提供的服务却非常少,职业院校的科研能力较弱,

难以承担企业的研发任务;教师长期进行理论知识教学,与企业生产实际相脱节,能提供的有价值技术咨询寥寥无几;对于企业员工的培训问题,很多企业都在内部进行,生产学习两不误,组织员工到职业院校集中培训学习,员工必须脱产,成本较高;职业院校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也不可能拿国家财政拨款去投资企业。因此,当企业不存在员工短缺的情况时,企业在产教融合过程中的付出要远大于职业院校,

加之职业院校服务企业能力不足,是职业院校在产教融合中处于劣势一方的主要原因。

(三)师资层面:“双师型”师资严重不足,影响产教融合的效果

职业院校需要的是理论和实操均能授课的“双师型”教师,而当前职业院校新进教师主要来源于刚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这些硕士研究生从学校毕业就到高职院校任教,其理论知识自然不成问题,但动手能力基本没有,为此,国家制定了职业院校教师每5年必须到企业一线参加不少于6个月的实践学习,但是由于高校教师编制缩紧之后,各职业院校的生师比严重偏高,为保证正常的理论教学,教师下企业时间的要求流于形式。教师没时间去企业,职业院校可以聘请企业的能工巧匠到学校来兼职,但是企业出于生产考虑对员工到职业院校兼职并不支持,并且职业院校给兼职的能工巧匠提供的待遇也不具有吸引力,两方面的因素导致职业院校“双师型”师资严重不足,同时也影响着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作的开展效果。

(四)生源层面:普遍缺乏学前职业生涯教育,部分学生对产教融合存在抵触情绪

我国职业院校不管是中职还是高职,其生源均是经过中考或高考分层选拔之后的普通高中或本科院校落选学生。受中国传统重学轻术思想的影响,家长都希望子女接受普通高等教育。有些高职学生还寄希望于高职升本考试重新回到普通高等教育的轨道,同时由于这些学生缺少高职入学前的职业教育,对自己所学专业毕业后所要从事的工作缺少了解,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没有清晰的规划,到企业实习后,感觉现实工作和自己的理想工作相差太大,对参加产教融合并最终成为蓝领工人不感兴趣,甚至还有抵触情绪,但迫于学校毕业条件的压力,勉强进行实习,等实习一结束立即辞职离岗。这一方面使产教融合的效果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急需招聘员工的产教融合参与企业来说也是极大的资源浪费。

(五)行业协会层面:没有对产教融合效果起到监督评价作用

产教融合过程中学生需要通过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我国对于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较为宽松,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和考试均由人社部认证的鉴定中心和鉴定点进行,培训和考试都是收费的,培训时间短、考试内容陈旧,考试监督部门力度不足。部分鉴定点盲目追求高通过率,以此获得高回报率,降低考试难度,导致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大大降低,而企业对职业资格证书则持不认同的态度。我国目前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没有企业亲自参与,更缺少行业协会对于产教融合活动的监督评价机制,这也是我国产教融合缺乏监督评价的主要原因。

三、推进产教融合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保障,使企业参与产教融合有章可循

首先,我国政府应进行明确立法,着力解决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制度构架短板问题,促进相关主体的主动参与和深度参与,彻底扭转产教融合过程中职业院校积极主动、企业被动躲闪的不利局面。其次,政府应设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国家基金,用于支持产教融合等技能人才培养,基金中一半来自于政府公益拨款,另一半通过立法要求各企业以税收的形式上缴一定数量的技能人才培养经费。基金主要用于对积极参与产教融合活动的职业院校进行奖励,对支持产教融合的企业进行基金拨款补助。再次,对积极参与产教融合的企业进行政策倾斜,实行税收减免、土地使用费用优惠等。最后,对参与产教融合的企业设立准入制度,对其生产规模、经营情况、技术水平、人员配比、培训设施进行综合评估,达到要求允许其参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活动,享受职业教育国家基金补助及政策优惠,同时这一制度要有退出机制,定期对企业参与产教融合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估,对于评估不合格的企业严令其限期整改或直接退出,以此调动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

(二)学校要转换思路,创新产教融合的模式

职业院校可以通过优惠的人才引进政策,引进博士研究生和专业带头人来加强自身科研能力,也可以与科研能力强的研究型院校合作,积极参与企业的科研攻关和新技术推广,使企业在产教融合中有技术收获,提高职业院校在产教融合中的话语权。职业院校也应该积极探索,大胆改革,开创一些新型产教融合模式并进行推广。

一是构建产业园,招商引资,自主管理产教融合企业。职业院校可以在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下,建设由职业院校主导的产业园区,建设完成后进行招商引资。但是,引进的企业,一方面要与职业院校所开设的专业领域相关,以便于形成以专业群为单位的产教融合基地;另一方面也要与地方经济发展规划相一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从而赢得地方政府支持。引进的企业要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支持产教融合,服从职业院校的管理和产教融合工作安排;职业院校要对园区企业定期进行产教融合业绩检查,对于不合格的企业责令整改或勒令退出园区。职业院校所建的产业园要对毕业生创新创业工作进行大力支持,扶持技术含量高、创业效果好、带动效应明显的创业型企业,吸引这些企业参与产教融合,同时也能缓解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

二是职业院校要响应国家号召创办产教融合型企业。2019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用以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开发中的重要主体作用。明确规定鼓励企业与学校以合作形式参与职业院校建设,将企业建成产教融合型企业,职业院校要抓住这一历史机遇,主动出击,在与企业合作的同时,要进行积极探索,也可以进行资本融资,自主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将“产”和“教”融为一体,双管齐下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国家也要出台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政策支持,保证其能最大限度地享受政府提供的优惠,后续要对其进行严格定位,确定其生产经营的具体方式,人员的输入、输出模式等,确保产教融合型企业尽快落地。

(三)创新“双师型”师资培养机制,为产教融合提供师资保证

面对“双师型”教师入口不畅的问题,要打破传统的人才引进机制,不但要提供优厚的待遇吸引企业优秀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工作,还要进行事业单位编制改革,去编制化,促进人才流动。职业院校也要重视教师下企业实践学习的要求,按时派遣教师进行实践,对教师到企业实践的形式也要进行创新,随时进行派遣,参与企业的设计研发等科研公关工作,尽快提升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为产教融合提供师资保证。

(四)普及中学阶段职业生涯教育,改善产教融合的培养效果

德国职业院校在招生的时候,除了招收经过“双元制”培养的主体中学(经过职业专科学校提升学习)和实科中学的毕业生外(这两类学生相当于我国的职业高中毕业生),

也招收少量来自于文理中学和综合中学的毕业生(这两类学生相当于我国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但对于后面两类学生要求入学前有一定时间的预实习,部分专业要求学生具备实习工种经历,有的还要求学生在中学阶段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入学前必须与未来希望就职的企业签订培训合同。我国也应该在中学阶段开设职业生涯规划课程,让学生对职业教育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及早对自己未来就业方向有所认识。

(五)建立公正、严格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保证产教融合的实施效果

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达的德国,行业协会发挥着巨大作用,以第三方评价机构的身份参与产教融合活动,如:确定参与产教融合的企业的资格、对学生与企业签订的实习合同履行管理等。在产教融合考核评价方面,虽然学生的理论课成绩由职业院校负责评价,企业实践的成绩由企业负责评价,但是对于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评价工作却是由行业协会负责,行业协会负责命题、组织和实施考试、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等工作,严格的评价考核机制大大提升了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并且德国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和考试均是免费的,这也从根源上排除了经济因素对鉴定考试质量的影响,使得职业资格证书不仅能在德国境内使用,更可以在欧盟区域内畅通无阻。我国亟需对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制度进行改革,引入行业协会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同时取消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收费制度,以保证产教融合的效果。

(六)面对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职业院校要提早布局,适应未来产教融合发展的新趋势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人类社会即将进入一个以智能命名的新社会,而制造业则是智能技术发挥其作用的主战场,智能技术不只是改变了机器、生产线,不只是改变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模式,智能技术更是在解放人类体力、脑力、精神等摆脱现实桎梏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工业+人工智能涉及的领域有信息化、智能化及其所包含的硬件、软件、系统、解决方案等,这些领域将是未来主要的就业领域,但是由于人工智能发展的不确定性,未来的工作方式和工作岗位都会有很大变动,信息处理、解决弹性问题、弹性操作等方面的工作需求不断攀升,而非弹性操作、非弹性认知类的工作终将被机器人取代。职业院校要改变固有的围绕企业现实需求设置专业的思维模式,提前布局人工智能领域技能人才培养,以早为争有位,主动研究人工智能领域技能人才的技能需求点、培养关键点、师资配备、产教融合、就业服务等方面问题。

篇2 新时代背景下行业协会促进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研究

【出处】《职业技术教育》2019年第22期

【作者】古翠凤 刘雅婷

行业协会的特殊属性在职业教育发展中有着无限可能。重视行业协会的治理,确保行业协会在社会中有秩序的发展,能够整合各行各业的优秀资源,将其运用到职业教育的发展中,能够平衡多方主体之间的利益,充分利用社会优质资源。尤其是在深化校企合作过程中,行业协会的参与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提高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成为深化校企合作和促进区域经济特色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新时代行业协会参与校企深度合作的必要性

(一)行业协会参与校企深度合作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内在需求

2019年颁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把发展与规范社会力量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和培养大国工匠的重要方式,指出“要建设多元办学格局,推动行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深度融合的人才培养任务之中,需发挥行业凝聚力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形成校企合作意识,全面服务区域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高等职业教育作为培养高技术应用型人才的主力军,必须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发挥其自身优势。孙春兰副总理在全国深化现代职业教育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目前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不高,专业设置、教材以及课程等方面与生产实际脱节。而行业协会是将各种资源整合于一体的中介组织,这成为其加入校企深度合作的逻辑起点,打破了企业个体由于视野面小和经验不足参与职业教育“点对点”合作模式的局限性。行业协会凭借“第三者”的身份,以专业和全面发展的眼光,挖掘各行业的发展潜能,并将全局揽括教育信息与行业信息,及时将最新行业资讯反馈给学校和企业,尽快更新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专业课程设置。因此,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深度融合,一方面,有助于统一各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行动,加强行业企业的凝聚力,扩大企业的视野,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有助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方案“零距离”接近各行各业的需求,为学生快速适应各行各业的就业留出充分的准备时间。其中,行业协会协调政府、企业、学校以及学生之间的利益以及为学生提供更加广阔的知识平台也是其参与校企深度合作的必要条件之一。

(二)行业协会参与校企深度合作是促进新时代经济发展与产业转型的关键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高技能型人才缺口不断增大,要求社会以及高职院校必须深度认识职业教育在社会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加快校企深度合作步伐,进一步对接市场。行业协会参与校企深度合作,能够帮助我国经济与产业高质量转型。第一,行业协会参与校企深度合作,有利于校企双方共同制定更加全面和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行业协会的行业性,使其在运行过程中,聚集了来自各方面的市场信息、行业信息,甚至是政府有关的最新扶持政策,这都有利于校企在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全面参考各种信息,抓住各种扶持政策,来保证校企合作的质量,为企业及市场输送优质人才。此外,以行业协会为平台促进校企深度合作,提高了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效率,节约相应的人才培训成本。第二,行业协会参与校企育人机制,有利于完善第三方职业教育评价机制创新体系,避免校企合作共同育人中出现利益冲突或育人机制偏离市场需求,可及时调整育人机制。同时,育人是一个长期、系统、复杂的过程,行业协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参与校企合作育人机制中,使企业和学校能够对学生的育人过程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考察和监督,分别为企业选拔优质优量的人才提供依据,为学校提高人才质量奠定基础。第三,行业协会的服务性,有利于企业文化融入校园文化。文化建设是影响校企深度合作的重要因素。凭借行业协会的号召力与服务能力,举办企业文化交流讲座,开展企业文化参观等形式,促进学生对企业认同感,保证了企业的利益,减少人员流动性。第四,行业协会参与校企深度合作,有利于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教师队伍是培养高质量人才的核心力量。与单个企业相比,行业协会开展培训的优势在于,其可以建立一个综合培训平台,邀请行业内不同企业的专家对教师队伍进行专业技能培训,避免目前校企合作中“校热企冷”的尴尬局面,形成“以优带优”的良好风气。

(三)行业协会参与校企深度合作是监督政府职能转变的催化剂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政府包办”,高职院校得不到办学自主权,企业的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导致校企合作面临困境。因此,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政府职能转变要尽快落实好“简政放权”,做好校企合作的航标,而不是“划桨者”。虽然好的制度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前提,但是在制度下尽快落实好政府职能转变的催化剂也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行业协会具有非政府性,其不受政府权力的干扰,可以为政、校、企之间搭建桥梁,建立合理的对话机制,保证企业的利益诉求得到回应,归还学校的部分自主办学权。而对于政府来说,行业协会能够成为其宏观调控中的辅助者或是秘书长,主要表现在:为政府提供最新的市场发展动态,代表行业企业反映自身的利益诉求,为学校转达办学进度等。行业协会加入到职业教育改革中,不仅对政府在职能转变过程中提供有效监督,同时也满足了校企合作向深度发展,更加贴近市场发展的需要,提高了政府办事效率。

二、行业协会参与校企深度合作的实践探索

(一)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的主要模式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行业组织、企业和事业组织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之后国家越来越重视社会力量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作用。尤其是近几年,为提高办学质量,实现中国特色人才培养体系,各地方政府与高职院校不断探索运用社会组织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实践模式,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行指委);二是行业学院的建立;三是行业职业教育集团的探索。

首先,行指委是一个受教育部相关部门委托,由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对本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进行研究、规划、咨询服务以及指导等的专业性组织。其不仅能保障职业教育在行业产业相关领域内有秩序的发展,同时也能促进职业教育与国际形势变化、产业需求以及社会期待的紧密结合。我国行业协会很难发挥作用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国体制与历史文化的限制。我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功能发挥主要体现在三个维度:从宏观来看,准确掌握行业职业的岗位变化,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职业道德、传授知识以及技能教学提出要求,从而推进职业教育联合办学、校企一体化与职业教育集团建设。从中观来看,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设定进行把关。此外,其能根据政府行业企业的需求及时调整教学基本要求、专业课程、教学计划等,落实相关资格证书的考试以及“双证制度”。从微观来看,指导本行业职业教育教学基本文件、教学实践、国内外经验交流大会等活动的展开。

其次,行业学院主要是依托行业协会和职业院校共同合作建设而形成的新的“二级学院”,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打破校企之间零散的合作关系,实现专业与产业、企业、岗位之间紧密环绕型的融合网络,提供更加专业的职业训练,也可以说行业学院的建立是“校企合作”的高级形式之一。目前我国有部分实践的行业学院主要以“校中企”与“企中校”两种形式,将各种资源进行整合,共建实训平台、产品研发中心以及教育教学评价小组等方式,吸引企业优秀员工到学校授课,推动学院教师到企业实践,使职业教育与产业需求紧密结合,丰富校企合作内容,保证校企合作的推进。我国目前发展比较突出的行业学院可以以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为参考模式,其电子商务行业学院构建模式见图1(略)。

最后,职业教育集团是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的重要载体。职业教育集团成员以行业企业为主,学校为辅,呈辐射型吸引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使其成为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力量,为多方组织之间的合作提供优质资源。但从我国行业企业参与集团化办学的现实情境来看,行业企业的参与积极性不高,在一定程度上未能展现集团化办学的系列优势,即集团成员关系缺乏紧密性、集团化办学的管理机制与运行机制不够完善以及保障机制受到影响。这就需要通过行业协会发挥集体性力量,共建科研机构,使其能够号召社会力量围绕区域特色建立教育集团;为行业部门、企业以及学校提供适合产业发展要求的培训;实现区域与区域之间、跨行业的复合型职教集团建设,促进符合新时代“复合型”人才结构的建设。

(二)行业协会参与校企深度合作的具体实践

1.契合新时代要求的产学研管理机构建设

产学研合作从广义上理解为企业与学校联合培养技术型人才的一种方式,这是职业教育发展的一条基本规律,是校企合作的高级形式。构建契合新时代要求的产学研管理机构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产学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其中,“产”是指企业、行业,“学”是指学校,“研”是指学校与企业在科研方面的合作。多数职业教育较为发达的西方国家早就建立了产学研联盟基地,以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目标,打破职业学校与单个企业之间的合作形式,通过多种渠道与行业之间进行合作,通过整合各种社会资源,运用法律法规对联盟成员之间在产业开发过程中的资源共享、信息共享等行为进行一定约束,并规定产校双方共同承担相应社会责任。近年来,我国企业对校企合作的依赖度低以及责任意识薄弱的现状,导致其在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缺乏深度参与,阻碍了产学研工作高质量与高效率的开展。而行业协会的行业性特征,有利于其在参与产学研办学过程中,发挥其凝聚性作用,加强企业合作意识,一方面,协助产学研管理机构共同推进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另一方面,与产学研管理机构共同开展育人机制建设工作。如重庆工程学院管理学院(以下简称“该校”)中的电子商务专业于2012年加入重庆市网商协会,成为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依托协会在推进产学合作期间,也注重“研”的工作。为方便产学研管理工作的开展,该校与协会达成共识,在学院成立工作室,即商通网络营销室。为保证运营工作中企业参与的积极性,行业协会作为代表加入工作室,督促企业参与,同时保证企业在项目合作过程中的合法利益,代表企业与学校洽谈,促进产学研管理机构健康发展。

2.校行企一体化的文化融合建设

校企合作不仅是为职业院校提供物质条件,还需要给职业院校提供精神条件,即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的传播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目前我国校企合作中,中小型企业是主力军,他们更注重眼前利益,容易忽略长远的文化内涵的熏陶,易造成校企合作时间缺乏延续性。因此,行业协会作为协调者,应协助企业发挥其独特的企业文化融入高职院校之中。首先,不论是在校内还是企业中,都积极为学生提供个人咨询服务。各企业从员工中选择有潜力胜任学生指导师傅的人员,将其相关信息记录于行业协会的信息系统,当学生想了解各行业企业的相关信息时,能够在行业协会这个第三方平台快速匹配出相应企业指导师傅和咨询人员,使学生能与之进行交流和互动,共同参与活动,在活动中逐渐受到企业文化的熏陶。其次,带学生深入企业,提供有指导的实地参观。通过行业协会的组织,使学生深入企业参观的过程变得井然有序,并且通过行业协会平台工作人员与相关企业进行沟通,不仅节约了学校联系企业的繁琐过程,还为企业筛选学校节约了时间成本。更重要的是,学生通过有指导的参观企业办公室、实验室和企业的相关生产设施,更能理解不同企业之间工作的文化与氛围,能够加强学生对企业文化的理解与认识。最后,带企业深入高职院校,为学生开展相关企业活动。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企业常常追求利益最大化,职业院校追求合作的结果——高就业率,双方都未把企业文化构建融入到合作过程中。而行业协会通过找到二者的平衡点,把企业带入学校,与学校沟通协商活动地点,通过举行企业文化节活动、企业文化讲座、企业知识竞赛等,让企业文化充斥于校园之中,重塑职业文化与精神。

3.协同发展“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协同”的概念由著名物理学家哈肯在系统论中提出,指系统中各子系统的相互协调、合作或同步的联合作用和集体行为,产生“1+1>2”的协同效应。在职业教育发展中,校企协同是促进二者深度合作的必然趋势,通过协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达成互利共赢的办学模式。其中,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需要一批专业而又高质量的教师队伍,尤其是“双师型”教师队伍,但目前我国“双师型”教师队伍的“量”虽然与日俱增,是“质”却前进缓慢,这在很大程度上与企业的态度有关。“校热企冷”成为目前校企合作的常态,企业态度又决定了能否派出有扎实功底的技术人员到学校参与教学改革和实践教学的任务。此外,由于当前的校企合作中教师队伍建设中,多为“单”企业合作,即“一对一”合作(一个企业与一个学校合作),企业的利益来源单一,学校合作对象局限性,都阻碍了“双师”教师“质”的发展。因此,部分学校应该联合当地或者外省的行业协会参与到“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中,运用协同论的“资源整合”思想,把组织内部原本独立的功能和组织外部有独立经济利益的合作伙伴进行整合,建立系统化的服务中心平台,使企业和学校的各种资源按照一定的方式共同作用,提高教师队伍“质”的发展,打破“企冷”的冰冻状态,为深入合作提供服务保障。

三、促进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相关法律与制度

为保证行业协会在校企深度合作过程中发挥其作用,就要以相关法律与制度作保障。只有在一套刚性职业的法律、法规体系的保障下,才能顺利而又高效地实现行校企、行业协会以及政府部门等各方面的协调与合作,并实现多主体之间的利益。因此,我国应不断完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以及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的法律,确保每个时段都能将校、企、行的法律责任与义务落实到位。

首先,建议制定《校企合作法》和《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法》。以立法的形式对我国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和校企合作的相关事宜进行明确规定。其中包括明确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政府、企业、行业协会以及学校等主体的具体职能与地位及权责利关系,清晰定位行业协会以及企业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中的法律义务与责任,明确规定对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具体奖惩措施等。

其次,制定相对完备的政策制度体系。政府部门在《校企合作法》和《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法》下构建行、企、校合作的体系框架。建立以行业协会为主导的第三方平台,协助政府引导校企深度合作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尤其是当前我国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不规范,引发就业危机,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建立以行业协会为主导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对资格证书制度进行监督,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和含金量。当然,在鼓励行业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参与职业资格标准制定的同时,也要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避免在职业资格制度建设过程中行业协会及企业利用职业资格证书和考试来赚钱、对行业职业证书进行垄断的现象发生。

最后,各区域应该根据国家法律制度出台符合区域特色发展的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政策指导文件。由于每个地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每个地方都应该拥有自己特色的指导文件,对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地位、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标准、课程设置、专业结构、培养方案等制定明确规范。

(二)建立行业协会参与校企合作管理平台

1.建立协调平台

依据第三部门理论,行业协会作为社会非营利性中介组织,可以协调企业、学校与政府之间在诉求表达、利益分配等方面的要求,消除政企校之间的分歧,促使政企校能够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加强合力。对校企合作来说,行业协会的加入,改变了校企合作“单对单”的方式,借以协会平台,实现校企合作“多对多”的合作方式,加快了校企从松散型合作向紧密型合作长效运行机制转变的步伐。因此,建议以行业协会为主体,省(市)政府引导,联合相关行政部门、职业院校、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参加,在行业协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行指委)中成立一个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专门研究如何深化校企合作,充分利用行业协会的各种资源,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形成能够服务区域经济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凝聚性,完善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平台管理体系建设,见图2(略),通过委员会内部成员单位之间开展的人才培养项目、联合办学方式、课题研究等共享活动,实现资源共享最大化。行业协会通过在行指委内部建设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平台,不仅能够加强行业协会自身的约束与向上发展的意识和动力,也能够充分整合各个单位的资源优势,调动企业、学校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积极性,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校企深度合作的内涵建设,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依托协会的号召力,能够形成专业化的招生链、就业链、产业链等,最终实现校企双方互利双赢。

2.建立信息平台

我国职业教育办学与政府之间是“委托-代理”的关系,即政府委托学校办理职业教育,以此签订契约。而在校企合作中,企业并未与政府和学校形成稳定的契约关系,造成企业在参与合作办学过程中的诉求无法得到满足以及利益得不到保障。校政企之间信息不对称俨然成为了制约校企深入合作的重要因素。因此,建立以行业协会为主导的信息平台,协会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帮助校政企三者之间达成合理的“委托-代理”关系,协助三者能够充分表达各自的利益需求,及时掌握职教资讯,实现政府宏观调控,帮助校企达到全方位与高层次的深度合作。以行业协会为主导的信息平台建设:一是开展线上线下双向职教资讯管理。以线上的方式,在行业协会官网上发布国内外职业教育的最新发展趋势与相关政策法规;以线下的方式,通过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召开校企活动会议,向会员单位解读最新国内政策,并且指导校企双方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同时向政府及时传达校企的动态。二是依托行业协会建设的信息平台,定期开展行业内的人力资源统计和预测,及时向企业、学校和政府发布市场对于行业的人才需求信息,为校企双方及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提供参考平台。

以行业协会为主导建立信息平台,扩大了校企合作的范围,打破了地域限制,协助政府、企业以及学校三者间的沟通交流机制能够更加表达主体间的利益需求,形成相互交叉、相互交织的紧密环绕型关系。对于政府来说,行业协会的信息平台建设成为政府的“贤内助”,可以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及时把握企业需求,解决各主体间的利益矛盾;对于企业来说,行业代表企业发表自身需求,实现了企业与学校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对于学校来说,从原来的“一对一”合作转变为“一对多”,扭转了校企合作中的被动地位。此外,学校能够能根据行业内多企业的发展状态,选择符合自身特色的企业,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办学思路、人才培养方案等。对学生来说,信息平台能够帮助学校提前了解各企业人才需求信息,及时调整自己的学习目标与状态,为其以后的就业做出相应的努力和准备。

(三)构建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利益驱动机制

要深化校企合作就必须建立起符合合作双方的利益驱动机制。在校企合作中,职业院校通常追求是办学效益,企业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因此,找到二者之间的利益平衡点,就必须依托行业协会第三方平台建立起符合各主体利益的驱动机制。利益驱动机制的建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以物质为导向的利益驱动机制,体现在资金链、资源链以及师资链三点上。在资金链方面,行业协会通过其凝聚性,向社会寻求资金资助,建立起资金补助库。对于企业来说,尤其是刚成立不久的中小型企业,若能积极参与职业教育,除了拥有政府的补贴,还能获得协会内部额外资金补助,这无形之下对中小型企业是一种吸引。在资源链上,行业协会内部成员单位包括各大企业和高职院校,借助协会平台,对于企业来说,不仅能方便同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还能从各大高职院校中挖掘高质量的人力资源,进行前期在校培养,减少企业后期的人力资源培训费用。对于职业院校来说,可以扩大合作对象的范围,全面了解行业内的发展趋势,及时更新办学理念以及课程安排,并且还能利用各企业资源。作为实训基地。在师资链方面,行业协会引入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各大职业院校的优秀骨干教师等,建立起协会内部教师资源库。对企业来说,节约了人力资源培训成本外,还能节约时间成本;对于学校来说,方便兼职教师的招聘,扩大了教师渠道的途径。第二,以精神需求为导向的利益驱动机制建设主要体现在证书荣誉的颁发。精神需求是校企合作深入后的必要条件。校企合作早期发展中,以物质为导向的驱动机制是为了调动校企双方合作的积极性,但是在后期要维持二者紧密的合作关系就必须建立起以精神为导向的利益需求关系。协会通过组织每年的校企合作工作总结大会,对积极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和高职院校进行提名表扬;对于能长期保持积极性的企业颁发证书,并为其开展表彰大会;为能作为区域代表参加全国校企合作案例展示的企业,给予行业内最优企业的表彰外,同时奖励高额奖金。通过精神上的奖励,发挥榜样作用,促进校企合作的不断深化发展。

(四)建立以行业为主导的第三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评价体系

在“放管服”政策背景下,我国提出要实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就必须建立起第三方职业教育评价机构。其中,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内涵建设是除职业院校的自身评价(第一方)和政府机构的评价(第二方)以外的,例如行业、社会组织、企业等都是第三方评价机构。依托其内涵建设以行业协会为主导的第三方评价体系,作为独立于政府之外的非营利性社会民间团体,对校企合作过程中教学模式、人才培养方案、科研进度等方面可以做出客观评价,是促进校企深度合作的重要保障。建议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评价工作室建立在行业协会内部,其原因是可以保证评价的客观性与公正性,不受政府、企业与学校的干扰。其主要内容表现在:能为校企深度合作做出全面引导。一方面,行业协会代表整个行业的利益,掌握整个行业的最新发展信息,具有长远发展的战略性眼光,能及时调整办学方针,改进教学方法,从而提升校企合作质量。如果只从学校或者政府的评价出发,不仅带有主观性,而且信息反馈会带有滞后性,赶不上市场的变化。引入行业协会参与第三方评价,就很好地解决了这一局限,另一方面,第三方评价系统的建立与完善,使之能够全面监控各项指标,打破了目前评价的单一性。行业协会的成员单位不仅有来自学校的专业教师、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还有来自社会具有高技能的专业人员,他们能从多角度来评价校企合作过程中各项指标,将评价工作涵盖到全校师生工作、学习的各个方面以及企业参与合作过程中各项环节,提高校企合作的效率与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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