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2020年度课题研究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第十八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推进全省五化民政建设高质量发展,深度研究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大力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现发布湖南省民政厅2020年度课题研究公告,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研究。
一、研究选题
(一)重点课题
1.民政与基本民生保障研究
本课题旨在准确界定新时代基本民生保障的主要内涵与外延,深入分析民政在基本民生保障中的主要内容、功能定位、目标任务,全面总结民政在基本民生保障中的成效与经验、问题与原因,研究提出民政在基本民生保障中的战略定位、当代使命和民政参与基本民生保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行动纲领、实现路径、政策建议等。本课题应形成《民政与基本民生保障研究报告》。
(二)一般课题
1.民政工作政治属性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本课题主要研究民政工作政治属性的概念、内涵及坚守民政工作政治属性的意义,从政治理念、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素质等方面分析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民政工作政治属性的路径及对策建议。本课题应形成《民政工作政治属性研究报告》。
2.“五型机关”建设研究
中共湖南省民政厅党组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创建政治型、学习型、务实型、创新型、廉洁型“五型机关”。本课题旨在全面分析“五型机关”内涵、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系统研究“五型机关”的内在逻辑与实现路径,研究探索“五型机关”的有效实现形式,总结形成进一步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具体政策建议。本课题应形成《“五型机关”建设研究报告》。
3.以党建引领五化民政建设研究
本课题旨在立足于“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建设,结合全省五化民政建设,研究总结党建引领湖南省五化民政建设的经验,研究分析全省民政系统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存在的短板,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五化民政建设工作的建议。本课题应形成《以党建引领五化民政建设研究报告》。
4.民政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研究
本课题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围绕解决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措施不力、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全面系统梳理当前民政领域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深入分析风险隐患的存在原因,提出民政领域风险隐患的有效防范措施和处置办法。本课题应形成《民政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研究报告》。
5.民政领域廉政文化建设的实践与创新研究
本课题旨在调查民政领域廉政文化建设的现状,分析探讨民政领域廉政文化建设的主题与内容,研究界定民政领域廉政文化建设各方的职责,对全省民政部门及民政机构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提出方案,为全省民政领域廉政文化建设提供参考。本课题应形成《民政领域廉政文化建设的实践与创新研究报告》。
6.民政严格执法研究
本课题旨在对照严格执法的要求,全面调查我省民政执法的现状,深入剖析民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加强和改善我省民政执法的政策建议和行动举措。本课题应形成《民政严格执法研究报告》。
7.我省民政标准化体系建设研究
本课题旨在全面梳理民政领域现有标准及其实施状况,借鉴外省市和其他领域标准化工作经验,立足现有民政职能职责,根据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提出系统构建我省民政标准体系的总体框架,提出操作性强的建设思路与行动举措,为我省“十四五”民政标准化规划提供参考。本课题应形成《我省民政标准化体系建设研究报告》。
8.新时代民政财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研究
本课题旨在围绕民政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探讨在相关政策出台、资金分配方案、财务拨付程序、绩效结果运用等方面,如何运用财务统筹调度手段发挥更大的积极影响;围绕夯实民政部门财务基础工作,研究在新政府会计制度准则要求下,如何夯实单位会计工作基础,实现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提高新制度下会计核算质量;围绕发挥财务工作最大效用,研究如何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以部门财务工作提质升级为抓手带动单位整体行政效能提升;研究如何通过财务调控手段强化项目建设和购买服务监管,解决重立项、轻管理,重分配、轻监管等问题。本课题应形成《新时代民政财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研究报告》。
9.区块链在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等民政领域的应用研究
本课题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要求,探索“区块链+”在民政领域的运用,推动区块链技术在民政工作特别是核对信息化中的应用。在分析国内外区块链在各个领域应用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区块链技术在民政领域特别是居民经济状况核对领域的集成思路和应用方向,重点构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区块链体系,并在核对结果存证、核对过程溯源、信息资源共享、居民核对档案等方面进行突破创新和实践应用。本课题应形成《区块链在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等民政领域的应用研究报告》和《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区块链应用原型系统》。
10.政府购买服务研究——社会组织视角
提供公共服务是现代政府的主要职责,政府提供服务可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进行,购买服务越来越成为政府提供服务的重要方式。本课题旨在梳理政府购买服务在观念、路径、监管、评价等方面的工作状态及需要改进的问题,分析社会组织作为承接购买服务的重要主体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什么困难和问题,从社会组织的视角就如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政策制度提出系统的、具体的对策建议。本课题应形成《政府购买服务研究——社会组织视角研究报告》。
11.湖南省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研究
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是社会组织健康成长亟待解决的问题。本课题旨在从实证的角度,分析我省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的成功经验和主要问题,探索提出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的具体政策措施和行动指南。本课题应形成《湖南省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研究报告》。
12.社区服务发展研究
本课题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的要求,全面梳理社区服务的相关政策,客观分析社区服务的发展需求、发展现状和主要问题,研究提出社区服务发展的政策建议和具体路径。本课题应运用经济学、管理学等理论形成《社区服务发展研究报告》。
13.村民自治基本单元创新研究
本课题旨在研究村民自治在新时代的内在价值、核心要素和实现形式,对湖南省内邵东市灵官殿镇院落长会议、浏阳市大瑶镇扬花村片区管理制、涟源市东园村屋场会议的经验与不足进行实证研究,为湖南省域内建制村村民自治基本单元合理层级提出建设性意见。本课题应形成《村民自治基本单元创新研究报告》。
14.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权责边界研究
本课题旨在针对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边界不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过度行政化等问题,梳理城乡基层政府和群众自治组织权责,厘清城乡基层政府和群众自治组织权责边界,制订城乡基层政府和群众自治组织权力清单与负面清单。本课题应形成《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权责边界研究报告》并附“两个清单”。
15.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研究
本课题旨在针对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发育欠缺、居民参与不足、村(居)委会治理能力有限等问题,调查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分析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规律与培育机制,明确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功能和作用,针对性提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的对策建议。本课题应形成《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研究报告》。
16.湖南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参与构建社会治理体系创新路径研究
本课题旨在调研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情况,分析探讨其作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体系的路径,研究定位社会工作服务站在基层民政经办服务领域与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中的角色与职责,从党的引领、制度设计、购买方式、具体服务方向对社会工作服务站如何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提出方案,为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及社会工作服务提供参考。本课题应形成《湖南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参与构建社会治理体系创新路径研究报告》。
17.慈善项目的标准化评估研究
本课题旨在全面总结和梳理慈善项目评估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成熟的慈善项目评估机制,研究提出适合国情的慈善项目评估分类、评估分期、评估形式、评估指标、评估机构选择标准、评估多方协调机制等方面的政策建议。本课题应形成《慈善项目评估研究报告》。
18.慈善信托助力湖南慈善事业发展研究
本课题旨在借鉴国内外慈善信托做法的基础上,针对我省慈善事业发展现状,探索慈善信托助力我省慈善事业发展的具体路径,研究提出我省开展慈善信托业务的模式、途径、促进措施、机制等方面的政策建议,提出加强慈善信托有效监管的方式。本课题应形成《慈善信托助力湖南慈善事业发展研究报告》《慈善信托助力湖南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建议稿》。
19.低收入家庭社会救助政策研究
目前,我省还未制定针对收入略高于贫困标准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低收入家庭救助政策,这些家庭一旦遭遇自然灾害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很容易陷入贫困。本课题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的要求,开展低收入家庭社会救助政策研究,主要解决如何界定低收入群体、低收入家庭存在哪些困难、针对低收入家庭的社会救助政策如何设定、针对低收入家庭的社会救助具体如何开展四个问题。本课题应形成《低收入家庭社会救助政策研究报告》。
20.农村养老服务研究
本课题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总结我省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现状、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在借鉴省内外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经验做法上,研究提出我省提高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的建议。本课题应形成《全省农村养老服务研究报告》《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政策建议》。
21.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强制报告”机制研究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强制报告机制的落实是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本课题研究应立足于建立和落实好强制报告机制,着眼实际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剖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本课题应形成《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强制报告”机制研究报告》。
22.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应急处置”机制研究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应急处置机制”。本课题旨在针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找出部门履职和配合协作方面的难点,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举措。本课题应形成《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应急处置”机制研究报告》。
23.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评估帮扶”机制研究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评估帮扶机制”。本课题旨在针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简约易行的评估体系,找出部门履职和配合协作方面的难点,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举措。本课题应形成《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评估帮扶”机制研究报告》。
24.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监护干预”机制研究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监护干预机制”,但国家干预与传统思想观念还有一个适应过程。本课题旨在针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举措。本课题应形成《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监护干预”机制研究报告》。
25.湖南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现状调研和发展趋势研究
本课题旨在分析国内外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总结省内康复辅具产业现状,研判产业发展方向,提出全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总体设想与具体建议,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创新和配置服务深度融合。本课题应形成《湖南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现状调研和发展趋势研究报告》。
26.我省困难残疾群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研究
本课题旨在全面总结我省困难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的现状和问题,在借鉴国内外康复辅助器具扶贫助残配置服务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我省困难残疾群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提供的路径和方法。本课题应形成《我省困难残疾群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研究报告》。
27.民政部门在移风易俗工作中的功能作用及长效机制研究
本课题旨在深入分析民政部门在移风易俗工作中的主要内容、功能定位、目标任务,全面总结民政在移风易俗工作中的成效与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民政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实现路径和政策建议。本课题应形成《民政部门在移风易俗工作中的功能作用及长效机制研究报告》。
28.湖南省殡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研究
本课题旨在研究评估当前全省殡葬基础设施现状、存在问题,围绕建立健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研究提出我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布局与实现路径,研究提出健全我省殡葬公共服务体系的政策建议。本课题应形成《湖南省殡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研究》
29.湖南革命老区重点乡发展变迁研究
1952年省人民政府从最早划定的24个老区县中,选择支持革命贡献大、群众生活困难的376个老区基点乡进行重点建设。本课题旨在研究省内376个革命老区重点乡的变迁发展过程,梳理革命老区政策的执行情况,总结老区工作经验与成效,分析革命老区当前发展需求,提出促进老区发展的政策建议,为老区人民的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参考。本课题应形成《湖南革命老区重点乡发展变迁研究报告》。
30.湖南境内湘鄂西、湘鄂川(渝)黔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和振兴发展研究
本课题旨在调研湖南境内湘鄂西、湘鄂川(渝)黔革命老区发展现状,分析2块革命根据地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研究提出具体可行的扶持政策和重大专项扶持项目,供制定出台相关区域老区发展规划提供参考。本课题应形成《湘鄂西、湘鄂川(渝)黔湖南境内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和振兴发展研究》。
二、课题申报
课题面向全国范围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公开征集,自愿申报。申报者围绕研究选题,认真填写《湖南省民政厅课题申请书》(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三份寄至我厅法规处。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0日。我厅组织专家对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并与承担单位签订任务书。
三、研究要求
(一)申请人应保证足够研究时间,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的组织指导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报。
(二)课题承担者对本课题研究领域的学术前沿把握准确,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科学,观点明确且论证充分,具有前瞻性、创新性、针对性、操作性。
(三)重点课题研究报告应20万字以上,达到出版要求。一般课题研究报告字数应在2万字以上,同时附5000字左右的课题政策建议一份。研究成果未公开发表,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实用性,对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具有重要决策咨询价值,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文字责任由课题组承担。研究报告的格式和规范要求见附件2。
四、课题结题和资助
(一)课题研究报告请于2020年6月10日前完成,纸质版一式三份寄至我厅法规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287779799@qq.com)。未予立项的研究者可就上述选题自主开展研究,未予立项研究成果与立项研究成果可同等参与评审结题与资助。
(二)我厅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情况给予一定资助。重点课题资助25万元,在课题立项时即确定一个承担单位并协商研究具有事宜。一般课题研究成果评审为一等奖的,资助6万元;二等奖的,资助3万元;三等奖的,资助1万元;评审合格的予以结题;评审未通过者不予结题。评审为一、二等奖的课题,在2020年6月底至8月底期间,由厅领导、处室或湖南省现代民政研究院和课题组成员共同完善研究、共同署名,并推荐参加民政部2020年“民政论坛”评奖,如在民政部获奖增加资助2万元。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长沙市东风路276号湖南省民政厅一办800室法规处,邮政编码410008
联 系 人:周 信 联系电话:0731—8450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