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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拟招生专业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年04月03日   作者:    来源:       编辑:       浏览:

 


  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

  拟招生专业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年拟招生专业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0〕6号)要求,为加强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统筹管理,做好2020年拟招生专业(2020年填报,2021年注册学生学籍的专业)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1.研究确定拟招生专业。各有关高校根据自身办学优势和特色, 聚焦主业, 加强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相关论证,做好专业建设规划,合理确定拟招生专业,并制定、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梳理已开设专业库。我厅全面梳理“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网址:www.zygl.edu.cn)已开设专业库,从中删除学校2019年全日制和继续教育均未招生的专业。各有关高校拟在信息平台填报未进入已开设专业库的专业,须向我厅另行提出申请,由我厅组织核验,并将核验通过的专业导入信息平台已开设专业库。

  3.填报专业信息。各有关高校要组建专业填报工作团队, 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工作的沟通协调和平台操作,并于5月10日前,完成拟招生专业(需核验的专业除外)相关信息填报,今年新核验通过专业的填报完成时间另行通知。当填报的拟招生专业是上一年度拟招生的专业时,还须先填报该专业上一年度的实际招生信息。我厅今年继续使用“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群”(QQ群号:416061926)沟通协调相关工作,请学校指定的专人要尽快加入QQ工作群。

  4.提交相关材料。请各有关高校于5月10日前,将专业核验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纸质档报送至我厅(普通本科高校报送至我厅高教处,高职高专院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报送至我厅职成处)。专业核验申请材料至少包括本专业的可行性报告、人才需求报告、《专业教学标准》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关佐证材料主要是校级党组织会议审定人才培养方案的佐证材料,当填报拟招生专业的招生区域为外省时,还要提供在相应省份设置函授站的备案佐证材料。

  5.拟招生专业统筹。我厅将对各有关高校的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进行检查和评估,严把专业建设质量关,引导高校合理调整优化专业布局、层次、结构。

  二、工作要求

  1.科学设置专业。各有关高校要认真学习《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的具体程序,对现设的专业进行梳理、调整和规范,避免片面追求数量、盲目追求“短、平、快”,力求做到“精、优、特”。

  2.规范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各有关高校要加强专业内涵建设,遵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制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高职高专院校制订、完善的人才培养方案还要符合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的有关要求。

  3.加强专业建设。各有关高校要围绕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完善自我评价机制,加大设置专业的人才培养过程投入,多措并举,创优提质,真正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落到实处。普通本科高校应聚焦主业,高质量办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专业,逐步调减专科专业、专科学生的数量和比例。高职高专院校要夯实自身办学条件,高质量办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科专业。开放大学和独立设置成人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能力和服务面向,高质量办好优势特色专业。

  4.强化结果运用。教育部将通过信息平台汇总公布专业备案结果,并与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相衔接,实现数据共享。我厅将充分运用信息平台掌握、分析省内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情况,进一步明确专业建设的底线要求,对省内各类高校专业建设工作加强统筹指导与监督评估。未按时按要求在信息平台完成填报的专业,不得进行宣传和组织招生。

  三、联系方式

  1.省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刘彦奇;

  电话:0731-84714937;电子邮箱:zcc906@163.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909室。

  2.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巩德亮;

  电话:0731-84720854;电子邮箱Gjc_hnedu@126.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507室。

  3.信息平台技术运维:苗林波、李征宇

  电话:010-57519531、57519078;

  电子邮箱:hangban@ouchn.edu.cn。

   

   

                                                                       湖南省教育厅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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