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推选一批“教育世家”,探索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教师学历提升可获学费补助,培训机构优秀教师、热爱教育的退休教师纳入师资储备中心信息库……日前,《常德市尊师重教十条》(以下简称《十条》)正式出台,多项优师惠师政策来啦!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常德素有厚德崇文、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十条》的出台旨在深入推进我市国家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十条》包括:建立教师荣誉制度、保障教师收入水平、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激励教师能力素质提升、拓宽教师晋升渠道、加大教育人才储备、关爱青年教师成长、保障教师身心健康、实施优师惠师政策、开展教师人文关怀。
《十条》明确,我市将为从教累计满30周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定期推选一批“教育世家”。义务教育教师各类绩效奖金、政策性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津补贴等发放标准不低于公务员,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民间组织通过依法成立基金、设立项目等方式奖励优秀教师。科学合理安排教师工作量,探索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清理不必要的检查评比项目,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实施“常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对在编在岗教师提升学历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含学位)、博士学位的,给予学费补助。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建立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职称评聘向一线教师、乡村教师倾斜。适当扩大校园招聘规模,建立师资储备中心,将培训机构优秀教师、热爱教育的退休教师纳入师资储备中心信息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设学校后勤服务人员队伍。实行青年教师“青蓝工程”,定制专业成长档案。全市教师凭教师资格证可享有加油优惠。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办理教师子女入托、入学,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教师子女(婴幼儿)托管、托幼照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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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尊师重教十条》
1.建立教师荣誉制度。按有关规定开展常德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翦伯赞教育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为从教累计满30周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为新入职教师举行入职宣誓仪式。定期推选一批“教育世家”,并颁发荣誉牌匾。
2.保障教师收入水平。建立教师工资收入保障监控机制。义务教育教师各类绩效奖金、政策性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津补贴等发放标准不低于公务员,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完善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满工作量且教育教学成效突出的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鼓励社会团体、企业、民间组织通过依法成立基金、设立项目等方式奖励优秀教师。
3.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科学合理安排教师工作量,探索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清理不必要的检查评比项目,严格执行进校园活动清单式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将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列入教育督导内容。精简涉及中小学教师的有关报表填写工作,规范教育统计和调研。提升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优化职称评审、课题申报、评比考核、评优表彰等审核流程。
4.激励教师能力素质提升。实施“常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对在编在岗教师提升学历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含学位)、博士学位的,在同级财政教师培训经费中分别给予5千元、1万元、2万元学费补助。搭建教师多元化研修平台,定期举办教师专业素养竞赛或优质课评比活动,在省、市级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可择优推荐授予“五一”劳动奖章,特别优秀的可推荐为省、市“先进工作者”候选人。
5.拓宽教师晋升渠道。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科学统筹各级专技岗位数量,用好用足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建立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中小学校适当上调专业技术副高级岗位比例。完善教师职称评价机制,职称评聘向一线教师、乡村教师倾斜。
6.加大教育人才储备。进一步优化招聘程序,定期组织学校等用人单位到重点师范院校选聘优秀毕业生,适当扩大校园招聘规模;建立人才回常制度,吸引在外优秀教师回乡任教。建立师资储备中心,将培训机构优秀教师、热爱教育的退休教师纳入师资储备中心信息库,为师资紧张的学校和薄弱学校提供帮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设学校后勤服务人员队伍。
7.关爱青年教师成长。落实上级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新进教师,给予购房和租房补贴;将公租房、人才周转房分配向教师倾斜,优先解决引进教师住房问题。实行青年教师“青蓝工程”,量身定制专业成长档案,助推青年教师成长。联合教育、妇联、工会等部门,定期组织以未婚青年教师为主的联谊活动,帮助青年教师解决婚恋等问题。
8.保障教师身心健康。创建、开设学校教师健康驿站,为广大教职工提供身心健康心理咨询等服务,定期开展各类活动。落实教师健康体检制度,逐步提高体检标准。按有关政策要求开展教师疗休养活动。
9.实施优师惠师政策。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氛围,全市教师凭教师资格证可享有以下优惠:在中石化、中石油办理加油卡可额外享受常德地区汽油优惠0.3元/升;在市内国有旅游景点免收门票。鼓励引导市内商业机构向教师提供消费优惠,鼓励通信网络公司对入网教师制定资费优惠政策。
10.开展教师人文关怀。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办理教师子女入托、入学,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教师子女(婴幼儿)托管、托幼照护点。对就业困难、符合条件的教师子女,按规定优先纳入公益性岗位。支持非常德籍教师长期稳定任教,按相关规定报销探亲往返交通费用。逐步合理解决在职教师两地分居问题。在市、县两级教育基金中设立困难教师帮扶专项资金,帮助解决困难教师家庭生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