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市纪委监委召开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治“四风”监督检查工作部署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提示》,并就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治“四风”监督检查工作进行部署。
根据会议部署,从2023年1月1日至27日,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采取“1+5+N”模式,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统筹,分五个检查组到各区县市开展纠治“四风”监督检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被监督单位同步开展监督检查。检查重点包括各级党委(党组)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作风建设和深化纠治“四风”的文件、会议精神情况;部署开展转作风、刹歪风、树新风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各级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起底、排查、处置情况。此次监督检查除采取查阅资料、调取票据、明察暗访等方式外,检查组还将根据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结合转作风、刹歪风、树新风专项整治,与被检查地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专题谈话,交换工作意见,督促履行主体责任,同时对重点人员、关键少数开展针对性谈心谈话,督促积极上缴违规违纪所得,限期整改到位。
会议强调,要从严开展此次纠治“四风”监督检查,以严的要求传导压力,以严的要求监督检查,以严的要求执纪问责。要坚持问题导向,奔着问题去、带着问题来,精准发现问题,合理处置问题。对能够立行立改的,现场交办;对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统一交办。要严守纪律规定,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十不准”纪律规定》,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