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必有法,然后可成。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就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推动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
“全周期管理”,既是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明确要求,也是做好工作的重要方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加快建设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人口密集集中特点的公共卫生体系”,明确“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提出“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努力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要求“从事物发展的全过程、产业发展的全链条、企业发展的全生命周期出发来谋划设计改革”……这些重要论断、鲜明要求,为加快补齐治理体系的短板和弱项、提升治理水平提供了思想指引和方法路径。
作为一种现代化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全周期管理”注重从系统要素、结构功能、运行机制、过程结果等层面进行全周期统筹和全过程整合。将其引入到城市治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反腐败斗争等领域,体现了我们党对治理规律性认识的深化。应当看到,当前无论是社会治理还是惩治腐败,都呈现出日益复杂、综合、多元的特征,对各级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如果不从全周期、全流程、全要素进行统筹,工作中打乱仗,东一榔头西一棒子,是难以治理好的。特别是对一些具有反复性、长期性的顽瘴痼疾,唯有以“全周期管理”方式加以整治,才能形成标本兼治、系统施治的强大合力。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事物及事物各要素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社会就是“一切关系在其中同时存在而又相互依存的社会机体”。牢固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要将管理对象视作生命体、有机体,不断提升治理的系统性。就拿城市管理来说,现代城市是一个动态、生长的生命体,复杂、开放的巨系统。尤其是超大、特大城市,由于规模的巨型化和人口的大量聚集,在资源、环境、公共安全等领域极易遭遇超出一般承受能力的社会风险。从“全周期管理”角度出发,就要更加注重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切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防止顾此失彼、按下葫芦浮起瓢。推进改革要注意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推动各项制度相互衔接、形成合力,持续放大立体叠加效应,提升治理的整体效能。
“全周期管理”关键在“全”、落脚点在“管理”。正所谓“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任何一个领域、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漏洞,都容易造成顽瘴痼疾禁而不绝、治理效果大打折扣。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腐败治理时强调“要从源头着手,完善管权治吏的体制机制,更加常态化、长效化地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要有效防止腐败滋长,把反腐败防线前移,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在谋划城市管理时要求“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牢固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强化从源头到末梢的全过程管控、全流程监督、全要素覆盖,才能切实提升治理的有效性。既要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入手,加强源头管控,见之于早、抓之于实、求之于解;也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眼常态化、长效化的要求,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治理机制,打通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惟其如此,才能确保不留死角、堵住漏洞。
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都有一个产生、发展和灭亡的动态过程。牢固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准确把握事物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变化趋势,辨证施治,才能切实提升治理的科学性。比如针对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等新特征,要加强分析研究,提高及时发现、有效处理腐败问题的能力。比如城市治理中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要有深邃敏锐的观察能力、主动防范的思想准备和缜密细致的工作预案,不断增强治理的预见性和敏捷度。对于各级领导干部而言,要克服一劳永逸的想法,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拿出新举措。
治理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4亿多人口的大国,难度可想而知。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系统观念,牢固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狠抓落实、善作善成,就一定能不断开辟事业发展的新境界。(桂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