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强化上级监督、同级监督、纪检机关专责监督、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等四个方面,明确28条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具体举措,有效探索破解“一把手”监督的实践难题。
这是我省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又一个专门文件,对新时代加强“一把手”监督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众所周知,“一把手”权力集中、责任重大、岗位关键,容易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用钱“一支笔”、项目“一手抓”,不依规履责、不正确用权,几乎是每个走向腐败的“一把手”为官做事的通病,监督难度非常大。对各级“一把手”来说,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最直接、最权威,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2021年7月,我省制定《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一把手”监督“十必严”》,近日又出台《若干措施》《党委(党组)履行巡视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和《关于加强市县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二十条措施》,其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持之以恒念好权力监督“紧箍咒”,驰而不息推动正风肃纪。
“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强化对“一把手”监督,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关键环节,也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健全监督制度,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取得了明显成效。期间我省从严从重查处了一批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揪出了一批令人深恶痛绝的腐败分子。仅今年以来,我省就查处省委台办主任阳卫国、常德市委原书记杨懿文、株洲市天元区委原书记周建光等等。“五一”前夕,省纪委监委分别通报8起省管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和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在这15起问题中,涉及“一把手”的占10起。这些都折射出对“一把手”的监督正进一步加强。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若干措施》只有落实到位,才能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提供坚强保障。一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做到从“监督我”向“我要接受监督”转变。同时,要增强对权力的敬畏之心。权为民所赋,公权不能私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要时刻绷紧这根弦,对手中的权力要多一点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之心,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二是要织密监督网络。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加强选人用人的组织把关,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落实谈话监督、述责述廉评议、信访研判、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等相关工作机制,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作为巡视巡察监督重点、纳入清廉湖南建设考核。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模范遵守纪律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监督专责机关作用,一方面要强化“真协助就要真监督、真监督才是真协助”的意识,充分发挥协助党委(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能作用;另一方面要突出政治监督,紧盯“一把手”权力运行,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的重点,通过深化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整治、加大委托“一把手”谈话力度、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实行纪检监察机关谈话提醒制度等,不断推动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实起来、严起来,让其时刻感受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三是要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各级党委(党组)要发挥好指挥部作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统筹协调,构建一级抓一级的监督工作格局。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带动作用,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贯通协调、形成合力。
全面从严治党从监督开始,也必然依靠监督持续走向深入。踏上新的征程,面对反腐败斗争的“四个任重道远”,我们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更需要继续做好“关键少数”监督这篇大文章,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若干措施》的出台必将为破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写下有力的注脚。(邵阳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胡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