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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在线】“假证明”换来“真处分”

日期:2021年10月20日   作者:纪检监察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纪检监察       浏览:

“由于没有经过认真调查,仔细审核,就草率地在表格上签字盖章,导致合法继承人利益受损,违反了群众纪律和诚实信用原则。”国庆节前夕,临澧县合口镇管渡社区原主任徐卫林,望着台下一张张熟悉的面孔,拿着手中的检讨书,在党员会上追悔莫及。就在这次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了对他的处分决定。

  今年4月29日,临澧县纪委监委将市纪委信访室交办的一封实名举报信,转到了临澧县合口镇纪委。信中反映,合口镇管渡社区居委会向临澧县公证处出具虚假证明,导致信访人王某华无法继承父亲王某烔留下的房产。

  “事关百姓切身利益,必须调查清楚,严肃处理。”镇纪委于5月6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成立核查组。为确定王某华身份信息,核查组来到王某华就读过的学校临澧二中查阅学生档案。联合镇派出所,到王某炯生前居住地走访友好、邻居,确定王某炯与王某华的父女关系。之后,又到县公证处调取相关证据材料,查看国土部门土地登记发证卷宗,王某炯宅基地平面图等原始基础资料。

  一个多月时间,核查组往返行程千余里,调查走访百余人,终于揭开了事实真相。原来王某华之父王某炯生前有过两段婚史,育有5个子女,其中一子一女多年前病故。现三姊妹中,大姐王某娥与二姐王某兰属同父同母,王某华与这两个姐姐为同父异母。因王某华常年在外生活,与两个姐姐交往甚少,因此,王某娥在9月份处理父亲遗留房产时,只征求了王某兰意见,未告知同父异母的王某华。便以8万元的价格,将位于合口镇管渡社区8组的一宗国有土地及附属地上房屋卖给了从石门县迁来的一家移民户。

  2020年5月26日,王某娥来到合口镇管渡社区居委会,找到时任居委会主任徐卫林,轻声对他说说:“徐主任,请你帮个忙,给我开个父亲死亡证明。”

  徐卫林凭着记忆,知道她父亲已经逝世多年,于是满口答应。过了2天,王某娥再次找到徐卫林,“徐主任,还麻烦你一下,在这张继承关系表上签个名,盖个社区公章。”徐卫林见是熟人,也未对王先炯的生前婚姻状况及其子女情况进行逐一认真仔细审核,便在王某炯只有一次婚姻史的证明表格栏中签名盖章。当天,王某娥拿着这张虚假证明,来到临澧县公证处,县公证处根据管渡社区的证明材料,出具了(2020)湘常临证民字第256号、257号公证书。公证书显示:王某兰声明,自愿放弃父亲遗产继承权,被继承人王某炯的遗产由大女儿王某娥一人继承。

  王某娥凭借这份法律公证文书,于2020年7月6日,将父亲王某炯名下的一处国有土地使用权过继到自己名下。2个多月后,进行了变卖,所卖房产资金8万元独自一人享有,致使本应该能够享受继承权的王某华,未分得父亲留下的遗产。

  今年9月12日,徐卫林由于在为居民提供继承权亲属关系证明时,没有认真审核把关,不负责任,向他人出具虚假证明,导致继承人合法利益受损,造成不良影响,违反群众纪律,合口镇纪委对徐卫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当初本认为,乡里乡亲都是熟人,出具一个证明是件小事,没想到不负责任,损害了群众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后果,属乱作为触犯了纪律。究真原因,是由于本人法纪意识淡薄。今后一定要引以为戒,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面对处分,徐卫林感到十分懊悔。

  【执纪者说】“村官”虽权力不大,但事关重大。因此,基层党员干部要始终把党的事业、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不以私谊废公事,不因感情弃公道,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负责,真正当好人民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暖心人。(临澧县纪委监委 郭方平 龚道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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