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认为一个案子办下来,偶尔有收集的证据没签字盖章之类的小瑕疵在所难免,反正审理室也会审核把关。担任内审员之后,观念发生转变,培训后必须彻底消除以前案子‘一移了之’、案件质量审理室兜底的错误思想,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扎扎实实做好内审工作。”常德市纪委监委内审员业务培训会上,参会的内审员赵斌感慨地说。
常德市纪委监委把落实落细内审制度作为提升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在市县纪委监委审理室的考核与指导下,各案件承办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明确一名案件内审员,负责案中指导,统一证据标准,提高取证质量,及时督促解决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质量隐患。案件移送审理前后,内审员还承担与审理室的沟通协调的责任。这样“边查案边审核”的做法,将证据审核工作贯穿于审查调查全过程,构建审查调查部门与审理室部门案件质量责任共同体。
实行内审制度后,办案质量和效率得到了双提升。据统计,2020年常德市本级审结的32件现实案件中,发现案件质量问题数较此前下降50%以上,案件优质率37.5%,合格率100%。
在实际工作中,市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在审理每一起违纪违法案件时,都会形成问题清单,对案件质量评查打分,并将评查情况向内审员反馈。今年初,市纪委监委审理室组织了内审员业务培训,点对点通报反馈,面对面沟通交流,努力提升内审员政治分析、法纪把握、证据审核水平,不断助推提升案件审查调查质量。审理室负责人表示,将把内审员业务培训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并以此为桥梁,进一步加强案审双方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内审制度的实效和优势。(常德市纪委监委 聂鸾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