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原党委书记、院长刘春良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细数其违法乱纪事实,其中一项是安排亲属“吃空饷”。(6月28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吃空饷”意指“在编不在岗、拿钱不干活”的行为,违纪违法违规,不仅蚕食国家财政资金,浪费纳税人钱财,而且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影响机关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秩序,严重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
一段时间以来,“吃空饷”现象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时有发生,不少落马干部都存在安排纵容亲属“吃空饷”问题。2017年3月,辽宁省政协原常委周连科违规用人、纵容亲属“吃空饷”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8年7月,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环境卫生管理站原站长、党支部书记胡国万安排妻子盛某某在环卫站“吃空饷”,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责令退赔违纪所得,并被免去职务;2018年12月,宜宾市翠屏区粮食局党组原书记、局长黄和平安排其妻子在下属企业“吃空饷”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12月,安化县集中整治教育系统“吃空饷”问题,拟清退“吃空饷”人员11人。
梳理近年来各地的“吃空饷”事件,一般都存在两个共同特点:一是“吃空饷者”跟领导沾亲带故,而领导又掌握或大或小的权力,他们利用手中权力为家属和亲朋好友提供方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二是编制、人事、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单位进人、用人信息不够公开透明。
毋庸置疑,遏制“吃空饷”歪风势在必行。欲彻底割除“吃空饷”的毒瘤,不仅需要“刮骨疗毒”的魄力,“一抓到底”的恒心,更需要“善作善成”的智慧。一方面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制度的约束力铲除“吃饷者”与“发饷者”之间的利益链,让权力“操盘”,让“吃空饷”无路可走、无缝可钻。另一方面,要用监督问责“清源”,将权力置于阳光下,加大单位进人、用人信息公开力度,更要依靠纪检、组织、媒体、公众的力量参与监督,对“吃空饷”案件做到“有案必查”“一查到底”,既追究“贪吃者”的责任,更要揪出“发空饷”的幕后“操盘手”,以起到“杀一儆百”的震慑作用。
不在其位,不谋其饷。只有领导干部自觉抵制权力“任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追责力度,多管齐下,坚决实行“零容忍”,才能对“吃空饷”形成釜底抽薪之势。(南县青树嘴镇纪委 黄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