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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属高校开展2016年财务报告审计、 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情况通报

日期:2018年02月06日   作者:    来源:       编辑:       浏览:

各省属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财务管理等有关事项的意见》(湘教发〔2015〕40号),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高校财务管理,保障和促进我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各省属高校按照2017年省教育审计工作要点要求,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审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财务报告审计三项审计业务,现就各高校三项审计业务开展工作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审计项目开展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共有47所高校提交了119份审计报告,其中,本科院校70份,高职院校48份;学校自主审计报告61份,学校委托审计报告57份,提交审计报告数较去年增加23%。

 从审计报告提交情况来看,部分去年没有提交报告的学校,今年提交了报告;部分学校在自身审计力量不足的情况下,今年为了更好地完成这项工作,确保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聘请了中介机构进行审计;部分学校内审机构还深度参与中介机构审计过程,严格把控审计程序和质量。

(一)好的做法

1.2016年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

自主开展审计项目做得较好的单位有:湖南理工学院、怀化学院。共性特点是审计内容全面,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重点关注了三公经费的支出结构。在审计合规性、关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注重预算执行的过程;从预算管理的角度来分析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为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转型升级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审计项目做得较好的单位有:湖南商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工业美术职业学院。共性特点是审计内容比较全面,审计程序比较规范,对预算执行面上的情况进行了分析。

2.内部控制审计

自主开展审计项目做得较好的单位有:湖南师范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工程学院、湖南科技学院。共性特点是审计报告结构完整,文书格式到位,审计有一定深度,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并且能针对问题提建议。

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审计项目做得较好的单位有:湖南商学院、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共性特点是报告内容比较翔实,审计有一定深度,提出的问题具体且有针对性,并且能针对问题提建议。

3.2016年财务报告审计

自主开展财务报告审计的高校仅有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和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两所学校做得比较好。其中,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审计报告框架结构完整,有问题和建议,且问题建议具体,针对性强。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报告内容详细,虽未提出相应的问题和建议,但有财务指标分析报告。

大部分高校采用委托中介机构开展财务报告审计,做得较好的单位有长沙师范学院、湖南警察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三所高校审计报告内容翔实,问题和建议具体,有针对性。

(二)审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高校没有按厅文件和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开展审计项目,提交审计报告。主要表现为:一是个别高校没有开展规定审计项目,或按要求提交审计报告,此次有47所高校上交了审计报告,其中30所院校报全了三个项目的审计报告。二是审计项目完成时间和审计报告提交时间滞后。2017年湖南教育审计工作要点明确要求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但大部分院校都是9月份之后才提交。

2.部分学校审计项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个别高校审计态度欠端正,以完成任务式心态来执行三个审计项目,审计项目执行流于形式,审计报告要素不全,没有实质内容,个别学校把两个项目或者三个项目内容合并在一个报告,内容简单粗略。二是审计项目规范性不够,没有按照《湖南教育审计质量控制手册》的要求规范文书格式。三是对于委托外审的项目,审计质量把关不严,高校存在“一托了之”的现象。四是审计深度有待加强,部分审计报告注重罗列事实与数据,对基本情况叙述比较详细,关注过程,不注重结果与效益分析,对于问题的披露比较简单,就事论事现象比较普遍,没有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

3.审计整改不到位,屡审屡犯的情况屡见不鲜。审计报告中披露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预算调整不规范、预算执行刚性不强、相关制度不完善、制度执行刚性欠缺等普遍存在的问题,在以前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均有披露,没有得到有效整改,存在屡审屡犯现象。

二、审计报告中反映的主要问题

(一)内控管理

内部控制体制不健全,未按内部控制建设相关要求组建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编制内部控制手册;未成立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小组,并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制度系统性不强,存在缺失、散乱、脱节或重叠、相互矛盾等问题。

(二)预算业务

预算编制:上报教育厅预算和学校内部执行的预算不一致,预算“两张皮“的情况依然存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和准确,未细化到具体项目上;部分收入未列入预算,作往来款处理。

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程序欠规范;部分项目执行率低;预算刚性不强,存在超预算、无预算有支出、有预算无支出等情况。

(三)资产管理

存货项目账实不符,未及时进行处理;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资产数据不吻合;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存在资源配置效率不高,重复购置、共享程度低的情况;未按《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将应用软件计入固定资产,未列入无形资产管理。

(四)建设项目

工程物资管理不到位;部分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资产交付使用和转固不及时,手续不全;工程结算不及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和审计未及时进行;建设项目资料管理不规范,归档不及时,资料不完整。

(五)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制度缺乏,合同签订无归口管理部门;与合同管理相关的岗位设置、职责权限不明确;存在合同条款不严谨、要素不全等问题;合同的用印管理、合同流转的后续程序不规范;合同履行监控不到位,与财务脱节,未及时提交合同给财务,造成收入催收不力,存在资金体外循环的漏洞。

(六)专项经费

专项经费未体现专项特点,夹杂日常经费。专项不专用,表现为不同专项资金相互混用,还在专项中列支其他不相关费用。专项资金重申报,轻执行。项目完成未严格履行验收程序,缺乏有效的绩效评价。

(七)财务核算

财务核算欠规范,既有核算科目不准确,又有原始单据审核不严格的问题。如,项目串户核算;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余额大;支出财务科目分类不准确;债务管理缺乏有效监控;三公经费存在人为调整核算范围的情况。

财务对费用报销真实性、合理性缺乏实质性审核程序,把控不严,体现为部分支出原始凭证欠规范,经费报销未严格执行国家和单位的财务规章制度。如会计核算明细科目与实际列支内容不一致,将资料费、办公用品、餐费、车费等,全部计入差旅费科目;招待费存在无公务接待函、无招待标准说明、无用餐菜单等原始单据不全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做好省教育厅安排的审计项目

这次审计任务是省教育厅根据近年来在巡视、监察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高校财务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规定任务,各高校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审计工作,真正通过审计起到规范管理、提升效益和防范风险的作用。尚未开展三个审计项目的高校要抓紧落实,未及时提交报告的要尽快提交,不能以任何理由,选择放弃开展项目或提交报告。

(二)认真开展审计项目,努力提高审计项目质量

各学校应以此次做得较好的高校为傍样,认真开展省教育厅安排的审计项目。要根据项目特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比如内部控制审计,每年可围绕重点关注的领域,设置风险控制点,选择性的开展审计。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的,不能完全依赖中介机构,从项目方案制定到最后报告的出具,都应深度参与,并严格按照《湖南教育审计质量控制手册》提交审计报告,确保审计项目质量。

(三)按照标本兼治要求,做好审计项目整改工作

审计工作的重点是发现问题后的整改落实。各高校对于审计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通盘考虑,系统拿出整改方案,积极推动问题的整改落实。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屡审屡犯”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是主观上整改不到位,还是客观上存在体制、机制障碍,根据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高校财务管理体制改革,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各高校在报送审计报告的同时,要将上一年度审计整改情况一并报送我厅。

(四)加强审计结果运用,构建审计质量与绩效拨款挂钩机制

内部审计是学校财务监督的重要手段。审计质量直接反映了学校对财务监督重视与否,影响经费使用效益的发挥。各高校要切实强化审计监督,保障学校资金使用安全和效益。为引导高校高度重视这三项内部审计工作,增强自我监督能力,厅教育厅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将今年各高校报送审计报告情况作为2018年高校经常性拨款的绩效因素之一,与经费拨款挂钩。明年将继续加强该项工作,并逐步完善,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持之以恒抓好。

                                         

                                                    湖南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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