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师生和经营业主: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车辆停放管理,营造规范有序、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按照学院文明创建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车主应自觉将车辆有序地停放到车位上,不得堵塞消防、急救、行人及停车场通道,确保校园道路交通畅通。对因违停车辆造成延缓应急抢险所产生的损失,均由违停车辆车主承担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二、保卫处负责校园内车辆停放管理,引导进校车辆按规定停放。对学生食堂、小吃街等公共区域和未划定停车位的校道上违规停放的车辆张贴违停告示,年度累计违规停放3次以上的车辆,学院教职员工的车辆进行全院通报并纳入部门年度考核。对违规停放车辆3次以上的经营业主、校内住户及外来的车辆暂停门禁识别通行权限,须经相关管理部门教育并书面保证后方可恢复自动识别通行。
三、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本部门师生员工和经营业主的宣传教育工作,自觉遵守学院相关规定,为创建安全、文明校园贡献自己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