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院长任副组长,单位其他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任成员。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医院监审科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理论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报考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一)招聘数量
共招聘护理人员10名,其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护理人员3名,全日制大专护理人员7名。
(二)发布招聘信息
在津市市人民医院网站(www.hnjsrmyy.com)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招聘条件
1.学历要求。
①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②全日制大专学历:指高中起点、三年制全日制大专护理专业应届毕业生。
③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指高中起点、四年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护理专业应届毕业生。
④应届毕业生:2023年或2024年毕业生。
2.年龄要求。
年龄24周岁以下(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现场报名
方式:现场递交报名资料
地点:医院行政楼四楼415室
时间:2024年5月13日—17日8:00-12:00、14:30—17:00。
网络报名
方式:采取邮箱投递简历方式报名。
邮箱:hnjssrmyyrsk@163.com
时间:2024年5月13日—17日8:00-12:00、14:30—17:00。
要求:报名资料及报名表务必以“姓名+学历+毕业时间”命名(例如:张三+本科+2024),报名资料需附上相关证件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以PDF文件的形式一起报送。
2.报名材料:详见附件2《报名资料目录》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五)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1.资格审查由医院监审科、人事科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考试。原则上笔试考试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特殊情况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降低开考比例。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于5月17日23:59前在医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产生,原则上复审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2:1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名单于5月21日23:59前在医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六)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19日(星期日)上午9:30-11:30。
2.笔试范围:护理专业相关知识
3.笔试人员、地点及要求:
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公告》
②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及时在津市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布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面试
1.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②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入围下一环节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八)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2.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九)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文件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同时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对有青霉素过敏史和皮试阳性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考察
由津市市人民医院监审科和人事科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十一)递补
体检不合格者或弃检者,不予聘用。可按应聘考试者的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分岗位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2次。
(十二)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津市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则终止聘用,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咨询电话:
人事科0736-4216585
监督电话:
监审科0736-4217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