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7名。
一、招聘原则及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1)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用人单位简介
炎陵县人民医院是一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开设病床250张,设置临床、医技科室17个,病区7个,在职职工275人,医生75人,其中副主任医师8人,主治医师38人,医师20人。
炎陵县中医院是一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是省直中医院对口扶持医院。医院设有内科、外科、脑病科、妇产科、口腔科、蛇伤科、针灸理疗科、急诊科、血透室等9个临床科室以及放射科、检验科、药剂科、B超心电图室、胃镜室等6个医技科室。医院现有在岗人员211人,开设病床160张。
炎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有急传、慢病管理、性病艾滋病、规划免疫、职防、检验、健康教育等职能科室。现有在编在岗人员29人,其中副主任医师2人,主管医(药、护、技)师9人,医(药、护、技)师10人。
炎陵县共有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15家,现有在岗人员259人,开设病床289张。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一);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2001年4月18日至1983年4月18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2)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工作服务期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亊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
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可通过如下网站查阅,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株洲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zhuzhou.gov.cn)、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zhuzhou.gov.cn)、
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nyanling.gov.cn)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与时间: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5月6日上午8:00至 5月10日上午12:00,在此期间通过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rsks.hnyanling.gov.cn链接完成报名。
(2)网上资格初审时间: 5月6日上午8:00至5月10日下午24:00,炎陵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资格初审,考生对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炎陵县卫生健康局联系(咨询电话0731-26239237)。
(3)打印准考证时间: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于5月27日8:00至5月31日24:00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认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人社部门确定。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提交网上报名信息期间,未审核(未通过)人员可以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也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报名结束或网上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资格审查及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知识。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凡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上通知
(5)资格复核:
1、资格复核由炎陵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资格复核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告。
2、资格复核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笔试成绩同分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核对象。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核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在同一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6)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核合格人员,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医学基础知识。
(7)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告。
(8)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受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增加考核环节,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体检在人社、纪检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两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有服务期限要求的聘用岗位(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炎陵县卫生健康局:0731-26239237
监督电话:
炎陵县人社局:0731-22542803
炎陵县纪委监委:0731-26222271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2868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