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卫生事业的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桃源县人民医院为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数量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本县内事业编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见附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资格。
1、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时间:2019年11月19日—11月21日下午17时,地点:桃源县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县人社局512办公室)。
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执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与所报考岗位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
简章中涉及到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和其他与时间期限相关的资格条件,除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均以2019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县招考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资格进行现场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
2、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11月22日上午8:00—下午5:30。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己到桃源县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县人社局512办公室)领取,然后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考;否则,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六、确定开考岗位
对要求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超过5:1进行笔试和面试,未超过5:1只进行面试。
其他岗位原则上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人社局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七、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公示、录聘等程序进行。
(一)笔试。时间:11月24日,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
(二)面试。时间:11月26日,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控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求职动机等。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只进行面试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都进入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考。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只进行面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如再相同者,则另行加试。
(三)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五)递补。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本人学历、职称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八、相关事宜
(一)加强领导。成立桃源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县人社局、县编办、县卫健局、县人民医院为成员单位。整个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加强监督。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整个招聘工作要在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纪律规定,认真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申报核准制度和考试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36-6622311(县人社局)
0736-6682895(县人民医院)
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