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是县域内规模最大的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急救、预防、康复保健为一体的公立非营利性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实际开放床位680张,现开设临床医技科室28个。医院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医院外部条件和硬件设施大幅度改观及提高,我院随着国家健康扶贫政策的推进,申报了2020年创建三级医院,因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护士,真诚欢迎相关专业人士前来应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护理人员招聘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医院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用人标准,不断提升我院护理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招聘形式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临床护理专业20名(其中男护 2 人)。
三.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2、性别不限;
3、年龄在25岁周岁以下即1994年11月5日及以后出生);
4、身高:女性158cm及以上;男性165cm及以上;
5、学历: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已获得护士执业证或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
6、形象:形象气质较好,口齿清晰;
7、身体状况:无传染性、无精神疾病及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的疾病;
8、性格特点:善良、有亲和力、富有爱心、有上进心、能吃苦耐劳。
9、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人员(在读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本县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1.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6日-11月8日(8:0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行政楼3楼),联系电话:0745-5011703,联系人:吴俊;
(3)报名所需资料: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打印的“在线学籍报告”及“电子注册备案表”、护理资格、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2019年护士执照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4)资格审查:由我院人力资源科及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不再进入下一个程序。
2.考试
综合成绩:采取笔试+面试(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1)笔试:相关护理专业基础知识。
(2)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现、形象气质和综合能力等。
(3)笔试、面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由院人力资源科及时张榜公布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分岗位按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
体检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试行)》,如某些疾病不符合岗位要求,不能适应临床护理工作的,不予录用。体检费自理。由院人力资源科及时张榜公布体检结果。
4.考核
体检合格后由护理部分配到相应科室进行考核,为期1个月,以科室意见为主(考察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由院人力资源科及时张榜公布考核结果,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5.聘用
(1)考核合格后,执业地点注册在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予以签订中长期合同。
(2)考核合格后,无护士执业证书或注册地点未在本院者,暂按进修生补助进行发放薪酬待遇,直到获得证书并注册完毕即可签订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
1、工资绩效:合同签订后按照事业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发放工资绩效。
2、五险一金:合同签订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从签订合同后第二个月开始执行)。
六.纪律要求
1、医院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严格工作程序,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院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