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18〕439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
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各高等院校,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立足科教强省建设,推进我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出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的研究成果,决定开展2018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主要面向我省高等学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省市县教育科研机构的教师和教育科研工作者,有厚实研究基础和较高科研水平的中小学教师也可以申报。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
二、课题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列出的研究范围和选题,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和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三、课题申请人必须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和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且尚未正式结项的,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报课题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防止和避免重复申报。
四、课题论证与设计要科学、规范,能够准确界定课题的核心概念;能够准确综述所研究问题的历史与现状;研究内容与目标相匹配并具体化,研究重点突出、思路清晰、方法恰当、计划可行;课题组成员特别是主持人要有一定的学术积累,鼓励跨部门合作研究,共享资源,形成协同创新研究合力。
五、本年度计划立项课题40项,类别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10项,每项资助4万元,一般课题30项,每项资助2万元。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课题研究时间从立项之日算起。
六、课题实行限额申报,省社科院、省教科院和每所本科院校一般不超过3项,每所高职高专院校一般不超过2项,每个市州一般不超过3项。课题申报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宣传工作,严格把关,按照相关规定对课题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
七、课题申请人需提交《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请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6份,A3双面打印。申请书和活页分开装订,用档案袋装好(一人一袋,正面贴申请书封面)。课题申报单位审查申报材料后须填报《课题申报汇总表》。以上材料和表格均可从湖南教育科学规划网课题申报栏目下载,交纸质材料的同时应将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hnedu7@163.com。
八、课题申报集中受理时间为10月29日至30日。申报材料须由高校或市州相关管理部门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超申报名额、逾期报送或不符合装袋要求的材料均不予受理。联系人:叶坤燚,联系电话:0731-84402993,地址:省教育厅西院办公楼712室(长沙市开福区教育街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