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重点项目建设及“双一流”经费管理,提高“双一流”资金使用效益。学院启动2021年“双一流”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二、申报要求及方法
1、“双一流”建设项目要以国家《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和学院“十四五”规划为依据,结合推进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及专业发展需要合理筛选,确保建设项目的引领性、创新性、示范性,为推动学院内涵建设、质量提升等方面力争取得标志性成果。
2、2020年省级及以上已立项项目需填写项目备案表(附件1),同时备案表后需附立项文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申报2021年院级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填写“双一流”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2)。
4、为充分发挥相关业务职能管理部门在“双一流”项目建设中的统筹规划作用,各教学系部先向相应业务管理部门进行申报,业务管理部门对相同类型项目进行汇总,并填写汇总类型的项目申请书(附件3),最后再统一上报到发展规划处。教务处负责汇总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在线开放精品课程建设、1+X证书等项目;人事处负责汇总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等项目;资产基建处负责汇总实验室建设及实习实训设施建设等项目;科技处负责汇总科学研究和产学研平台等项目;组织宣传部负责汇总思想政治教育及传承创新优秀文化等项目;其它无相应对口管理部门的项目可直接向发展规划处申报。
5、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发规处对申报项目汇总,学院“双一流”建设领导小组进行论证认定,一经确定本年度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中途不再添加。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