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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省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2019年复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年03月07日   作者:    来源:       编辑:       浏览:

诊断复核通知1.png

二、复核对象与时间

建立了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制度并已运行三年的高职高专院校,均可申请复核。2019年复核工作计划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安排在3月份,原则上为6所试点院校;第二批安排在6月份,原则上为第一批、第二批立项建设的其他卓越高职高专院校;计划安排6月份复核的院校可申请3月份复核。

三、复核程序

(一)学校申请。申请3月份复核的学校请于3月7日前,申请6月份复核的学校请于5月10日前,将复核申请报告交湖南省教科院职成所。

(二)网上复核。申请3月份复核的学校请于3月19日前,申请6月份复核的学校请于6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在学校网站或平台公布(具体要求见附件1)。网上复核时间为7天。

(三)现场复核。专家组进校复核工作时间为2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复核结论。专家组结合网上复核和现场复核形成复核结论,经我厅审定后,通过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公布复核结论。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由我厅发文公布复核结论。

四、复核结论

(一)有效

1.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形成,有至少三个层面的质量改进螺旋已经建立并运行有效。

2.数据采集与分析应用得当,诊断结论有数据和事实支撑,能够展现分析结果。

(二)待改进

尚未同时达到上述“有效”结论要求。

(三)异常

均未达到上述“有效”结论要求。

五、其他

(一)开展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各高职高专院校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诊断与改进工作。

(二)各高职高专院校要按照学校工作计划按期推进诊改及复核工作,不得影响正常教学秩序,避免复核工作评估化、项目化、运动化。

(三)复核专家应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得接受邀请参加被复核学校的诊改辅导、讲座等活动,不接受复核学校礼品、礼金和超标准接待,不参加与复核无关的活动。被复核学校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影响复核专家正常工作。

(四)我厅定于3月11日-12日,在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培训楼组织复核工作专项培训,培训安排见附件2。请各市州教育(体)局和高职高专院校按培训工作安排,通知本地本单位培训对象按时参加培训。请参加培训的学校和专家于3月7日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3)报省教科院职成所。

(五)工作联系人:

湖南省教育厅职成处,彭文科,0731-888882736。

湖南省教科院职成所,舒底清,0731-84402935,13787310529;邮箱:842235413@qq.com;地址:长沙市教育街11号省教科院职成所808室;邮编:410004。

附件:1、诊改复核工作有关材料上传要求

2、诊改复核工作专项培训会议安排

3、诊改复核工作专项培训会议回执

附件1

诊改复核工作有关材料上传要求

一、材料目录与清单

1、主件

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我诊改报告及汇报PPT。

2、支撑材料

(1)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

(2)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专业(群)建设规划、课程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生成长规划。

(3)1个专业群或6个专业相关材料: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诊改工作汇报PPT。其中,提供专业群相关材料的应为立项建设的省级一流特色专业群或学校重点建设专业群;提供专业相关材料的首选立项建设的省级一流特色专业群或学校重点建设专业群核心专业,其次为学校主体专业并至少有一届毕业生。

(4)12门课程诊改工作汇报PPT。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至少1门,其他公共文化课2-3门,专业课8-9门(专业课原则上应为专业核心课程)。

(5)最近两年的学校高等职业院校质量年度报告。

二、材料格式要求

学校应在网络平台建立材料目录,方便专家查阅。文本材料均采用WORD格式;汇报PPT直接上传。

三、上传平台要求

上传平台的要提供相应网址、账号、密码。

附件2

诊改复核工作专项培训会议安排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1、培训时间:3月11日-12日,长沙地区以外培训人员3月10日下午报到,长沙市内培训人员可在3月11日上午8:30前报到。

2、培训地点: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西苑楼(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沙湖街128号)

二、培训对象

1、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全体成员(含秘书处成员)。

2、今年参加复核的高职高专院校分管院领导1人、诊改部门负责人1人、数据或平台负责人1人,每校限报3人。

3、其他高职高专院校每校选派熟悉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的业务骨干1人。

三、其他事项

1、培训期间,参培对象要严格遵守纪律,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不得提前离会。

2、培训不收培训费,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自理。

3、会务联系人:张复英,联系电话:13467690808,西苑楼前台电话:0731-8995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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