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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武陵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

日期:2016年11月29日   作者:      来源:        编辑:       浏览: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在原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整合成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从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2、户口不在本市但在本区常住,也可以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3、在我市就读的大中专学生;4、其他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什么时候开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参保缴费?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年缴费制度,每年的8月1日到12月31日为下一年度的参保缴费期。2017年外出务工人员的个人参保缴费时间延长至2017年2月28日。
    (四)、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
    1、本区户籍的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在校大中专学生除外)到常居地的社区(村)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到城乡居民征缴股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3、特困供养人员(原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需长期维持院外治疗的重病人员、百岁老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对象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区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专项资金全额资助。
    4、退役军人退役当年应即时到城乡居民征缴股办理缴费手续。
    (五)参保缴费需要什么资料?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代);
    2、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在校大中专学生除外)另须提供《居住证》和原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未参保证明;
    3、新生儿父母双方均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提供《户口薄》;退役军人提供《军人退役证》。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就医及转诊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病了如何就医?

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引导参保居民“小病不出乡(社区)、大病不出区(二级)、疑难杂症在三级医院”的就医习惯。参保居民可选择任意一家市内协议首诊医疗机构就诊。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如何办理住院、报销?

    住院报销流程

1、参保患者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册》、《身份证》或户口薄、市内协议首诊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住院证》等资料;

2、到市内协议首诊医疗机构医保窗口办理相关住院手续;

3、住院治疗;

 

4、持相关资料到市内协议首诊医疗机构住院结算窗口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备注:具体待遇享受标准按照《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德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施行。

(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有哪些?

协议医疗机构名称

类别

医疗机构名称

 

长庚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永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东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启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芙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府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丹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芷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白马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穿紫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中医院白马湖分院

河 镇卫生院

丹州乡卫生院

芦荻山乡卫生院

常德市第三人民医院

常德市第七人民医院

高职院附属二医院

市 医

内 疗

转 机

诊 构

 

常德市第一中医院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

备注:其它专科医疗机构待协议医疗机构评估认定后纳入。

(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如何办理转诊手续?

1、参保人员住院应首先在市内协议18家首诊医疗机构诊治,因病情需转往市三级、市内其他协议医疗机构需通过常德市第三人民医院转诊。办理转诊登记时应坚持逐级转诊的原则。
    2、因病情需转往市外、省级协议医疗机构的,需通过市外协议转诊医疗机构常德市第一中医院或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转诊。
    3、急诊、抢救重危参保患者在市内就近医疗机构就医的,需凭120急诊证明等相关资料三个工作日之内到常德市第三人民医院办理好转诊登记手续。

就医原则:

实行分级诊疗制度

逐步形成基层首诊

双向转诊、急慢分治

上下联动的诊疗模式

 

政策咨询电话:0736-7177530

              0736-7177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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