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ICD-10:C91.0)的标危、中危组患者。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小儿内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诸福棠实用儿科学(第七版)》(人民卫生出版社),《血液病诊断及疗效标准(第三版)》(张之南、沈悌主编著,科学出版社)。
(一)体检:可有发热、皮肤粘膜苍白、皮肤出血点及瘀斑、淋巴结及肝脾肿大、胸骨压痛等。
(二)血细胞计数及分类。
(三)骨髓检查:形态学(包括组化检查)。
(四)免疫分型。
(五)细胞遗传学:核型分析,FISH(必要时)。
(六)白血病相关基因。
三、危险度分组标准
(一)标危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年龄≥1岁且<10岁;
2.WBC<50×109/L;
3.泼尼松反应良好(第8天外周血白血病细胞<1×109/L);
4.非T-ALL;
5.非成熟B-ALL;
6.无t(9;22)或BCR/ABL融合基因;无t(4;11)或MLL/AF4融合基因;无t(1;19)或E2A/PBX1融合基因;
7.治疗第15天骨髓呈M1(原幼淋细胞<5%)或M2(原幼淋细胞5%-25%),第33天骨髓完全缓解。
(二)中危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
1.无t(9;22)或BCR/ABL融合基因;
2.泼尼松反应良好(第8天外周血白血病细胞<1×109/L);
3.标危诱导缓解治疗第15天骨髓呈M3(原幼淋细胞>25%)或中危诱导缓解治疗第15天骨髓呈M1/M2;
4.如有条件进行微小残留病(MRD)检测,则第33天MRD<10-2。
同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5.WBC≥50×109/L;
6.年龄≥10岁;
7.T-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