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学员应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学员按计划轮转科室,各科室不得自行接收和滞留学员。
三、各科室选派3年以上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老师带教,严格按照《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认真落实入科教育、带教安排、考勤、小讲课、理论培训、操作示教、教学查房、病例讨论、出科考核等教学工作及过程管理,资料完善备查。教学过程全程把关,放手不放眼。
四、导师认真履职,关心学员生活及心理状况,指导督促学员学习,每周至少1次沟通交流,面对面的谈心谈话每月至少1次。
五、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管理办公室(设科教科)每周组织1-2次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学员集中培训,内容包括理论授课、技能培训、教学查房及病例讨论等,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六、请假须经科教科批准,请假情况专册登记,培训时间须按累计请假时间顺延;单次请假时间达2周者,请假期间停发补助。
七、加强学员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助培宿舍管理,保障学员安全。
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学员必须经过出科考核、综合评定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科室培训;未完成该科室培训计划者不能出科,应继续该科室培训至满一个周期。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顺延,顺延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
九、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应将当天完成的工作内容如实填写在《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手册》上,由带教老师逐项签字,经科室主任审核签名,工作量方可生效,否则按不合格处理。
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学员出科后完成对带教老师的客观评价。科教科定期组织评教活动。
十一、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学员每2周完成一份完整病历(门诊病历或工作报告),带教老师对质量进行审核把关,转科时交科教科。
十二、科教科不定时对助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