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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推荐2015年度常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日期:2015年10月26日   作者:      来源:        编辑:       浏览:

院属各科室:

    根据《常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常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为做好2015年度常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推荐本年度的常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必须是2013年以来完成且通过鉴定、验收的科技成果;

    2、已获得国家专利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应用技术成果;

    3、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

    根据《湖南省科技成果登记实施办法》和常德市科技局《关于科技成果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申报2015年度常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需办理科技成果登记。

二、申报方法

登录常德科技政务信息网“常德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base.hncdst.cn/),注册登录后进入“进步奖追踪与打印”,按要求填报科技进步奖申报书,联系人:陈克军,联系电话:7221369。

三、申报书内容要求

1、参加2015年科技进步奖评审的工业项目:

    ①必须出具市级具有环境评价资质的机构提供的环境评价原件或相关证明;

    ②必须提供税务部门的经济效益证明原件;

    ③不能提供税务部门经济效益证明原件的,必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原件。

2、参加2015年科技进步奖评审的农业项目:

①参加评奖的农业项目经济效益证明必须出具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统计部门的相关证明;

②农业项目涉及到环境问题的,要求提供市级具有环境评价资质的机构提供的环境评价原件或相关证明。

3、参加2015年科技进步奖评审的医卫项目:

①申报项目需本行业、本领域应用三年以上,经主管部门证明,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②应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2011版)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相关文献或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文献6篇以上。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常德市科技进步奖的评审。

四、申报书报送要求

1、每个项目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常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应用和推广单位证明,项目鉴定(验收)证书(或专利证书、审定证书),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主要完成人员情况表,项目的技术资料一套,纸质材料(主件及附件)一律不另加封面,A4纸,线绳装订成册。

2、凡需盖印章的材料,必须是盖有红印章的原件。项目参与人必须本人签字确认,如有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

3、专利证书、论文等附件材料中出现而未纳入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的单位和个人的需上交该单位或个人签订的《知情同意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4、医卫项目需报送盲评材料3套。盲评材料一律覆盖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以及与项目有关的信息。透漏相关信息的申报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5、确保推荐书的电子数据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经济、社会效益证明必须真实,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可信,如发现证明材料及经济效益数据弄虚作假,经查实将取消该项目的参评资格。纸质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各项目自行做好申报材料存档工作。

    五、申报时间与审核

    1、纸质材料报送:项目推荐纸质材料请于2015年11月20日前报送市科技局科技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

    2、电子版材料上传和提交:推荐单位网络推荐工作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24时,逾期申报网站将关闭,不再接收上传数据。

    3、所有项目经市科技局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常德市科技局科技成果科

    联系人:吴永芳

    联系电话:0736—7256519

 

 

 

 

 

                                                  医教科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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