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科室:
为了落实建设创新型常德的战略部署,实施好“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任务。现将常德市科技局组织2013年度常德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报原则
2013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坚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攻方向,从我市产业发展科技需求出发,突出发展重点,集中有限资金办大事,全面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科技计划项目,解决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发挥科技的引领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在常德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主要从事与所申报项目密切相关的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服务业务,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
3、是项目的直接研制者或产权拥有者,而非项目的中介机构;
4、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5、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应是申报单位正式员工。
6、已承担在研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任务书或合同书中列前三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新项目;未承担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原则上只能作为负责人或申报书中列前三位的人员申报科技计划项目1项。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根据《2013年度常德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向推荐单位提出2013年度常德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
2、推荐单位对项目进行初审。推荐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的管理,原有推荐单位用户名和密码不变,新增推荐单位以书面形式(指定管理人员姓名、手机号、加盖公章)发传真至市科技信息港索取用户名和密码。
3、通过初审和统计审查的项目,由申报单位登陆常德市科技信息港,进入“常德市科技计划申报平台”注册后,如实填报项目申报信息,在项目数据成功上传后通过申报系统打印《项目申请书》。申报单位将项目材料提交相应的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履行相关手续后报送项目材料。必须保证项目书面材料与网上报送内容完全一致。
四、申报要求
1、未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项目申请书》无效,对于没有进行网上申报的项目,市科技局一律不受理。
2、申报材料包括《常德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其中,申报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的,必须提交《常德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由市级以上查新检索机构出具的查新检索报告材料,如有知识产权归属证明、专利权属证明、成果鉴定证明的,也可做为附件证明材料提交。上一年度已列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需要滚动支持或配套支持的项目,还需写出项目实施阶段性总结材料。所有申报材料一式2份,全部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
3、市科技信息港项目申报受理平台负责申报材料的网上受理和形式审查工作。形式审查合格后,申报单位按所申报类别分别送交市科技局相应的主管科室。
4、申报工业科技项目和农业产业化项目的项目单位,其研究开发经费投入要求达到相应的比例。市科技局负责科技统计的科室对通过初审的项目单位2012年度上报的统计报表向市统计局进行调查,并根据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收入比例是否达到相应比例(根据项目类型与单位性质另行规定)提出统计审查意见。
5、不在科技计划项目指南范围内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亦不得在各类科技计划之间重复申报。
6、申报项目中主要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1项,正在实施或尚未结题的项目主要负责人不得申报新上项目。
7、实行限时申报。2013年度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日期为2012年11月26日至2013年1月12日。之后不再受理。
8、有意申报者请速与科教科联系,获得常德市科技信息港项目申报用户名及密码。
咨询电话:石艳 7199623 15073608782
常职附一 科教科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