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发现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传染病的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或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按要求及时填写传染病疫情报告卡报告,不得隐瞒或谎报、拒报、迟报和篡改疫情资料。
二、传染病疫情上报人员在上报疾控中心之前,需要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卡进行审核,按规定的时限进行网络直报。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性肺炎、应于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并电话报告疾控中心;其他乙类、丙类传染病应于24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首诊负责制。转科的传染病人所接受科室需再次进行疫情报告的核对,对未报告病例及时补报,确保报告率100%。
四、传染病管科将全院传染病报告卡导出、查对打印,及时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网网络直报。
五、建立门(急)诊日志及科室传染病登记本,每日专人(或专班)对前一天所诊断和收治的传染病病例报告情况进行查对,每月总查,发现漏报及时补报,以确保无漏报发生。检验科、放射科应建立阳性结果登记及反馈机制。
六、报卡后要在住院病历首页上注明“疫情巳报”字样,并在传染病疫情登记本及隔离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备查。
七、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按填卡要求认真填写,填写完整不缺项,并及时做好修正。报告卡住址要准确到乡、村、组(居委会)。14岁以下儿童需注明家长姓名、电话号码、就读学校、幼儿园及班级。
八、传染病管理科每月对疫情报告进行校查,发现报告不及时或漏报者,对责任疫情报告人依照规定予罚款并责令补报。
九、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由传染病管理科统一整理,保存三年。